招标
年产12GW光伏太阳能电池项目(一期)的配电柜采购(二次)
金额
8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6万元
招标联系人顾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淮安市康嘉实业有限公司就年产12GW光伏太阳能电池项目(一期)配电柜采购(二次)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2GW光伏太阳能电池项目(一期);
2、项目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席路与开祥路交汇处东侧;
    3、项目需求:配电柜,规格数量要求见清单明细表,技术要求
见技术要求文件和图纸
4、项目工期:约20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授权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品牌授权书;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功能和技术参数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为第三方持股的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0:30时;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中心综合馆212会议室。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11日10:30时,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中心综合馆212会议室。
四、报名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人时需提供)、如果投标人是厂家授权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品牌授权书(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康嘉二楼物资管理部办公室或邮寄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4号或发送电子版文件。
2、公司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4号,联系人:顾先生,电话: 15950371073。
3、招标文件获取:自带U盘拷贝或发送电子版文件。
4、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包含设备费、包装费、运输费、配件辅材费、调试费、13%专票等)。
六、付款方式
    配电柜全部到场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质保期满无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金无息)。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控制价设:  86  万元人民币。
2、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账户转出。(打保证金时请备注工程名称)
名称:淮安市康嘉实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2089175588932XC 
地址、电话: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果路6号 0517-83797980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200 1725336052503642
3、电气品牌:详见电气品牌表
4、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并根据现场条件和图纸等各种相关的因素情况自行考虑报价,后期不再增加除设计变更外任何费用。
5、本项目工期短、时间紧,必要时须无条件加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赶工费用。
6、此招标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投标人发现清单漏项或与图纸等资料不符的地方应至少在开标前一天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来,不得擅自以为,否则后期中标人以该漏项为由向招标人要求增加金额的,一律视为恶意竞标,扰乱市场,招标人有权终止其中标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解除合同,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负责。
8、最终解释权归淮安市康嘉实业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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