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普光P3021-7H采气工程用HH级采气井口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普光P3021-7H采气工程用HH级采气井口(WZ20230316-2009-3249-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气井口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健康、环境体系认证,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7 投标认须为国内高含硫气田(H2S体积含量5%以上)提供HH级采气井口(压力等级不低于70MPa)3套及以上且现场服役满三年(指气井投入生产以后满三年),没有出现过故障、业主投诉等不良记录;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销售发票、2017年8月后出具的用户使用证明(内容包括安装时间、使用后的状况、是否存在问题及什么问题等)。
3.1.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逐条响应技术规格书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项要求,否决其投标。
3.1.9 投标人HH级采气井口须为自行生产,须出具下列认证证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或报告:625合金堆焊工艺的第三方国际权威机构(BV or LR or DNV)评定证书;HH级闸阀、HH级节流阀和HH级地面安全阀等关键装置的第三方国际权威机构(BV or LR or DNV)PR2检验认证证书;阀门耐火性能第三方(国际或国内)检验报告或评定证书;堆焊层厚度、堆焊层铁稀释率检测报告;API 6A生产资质证明文件;
3.1.10 未做易派客信用认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做出书面承诺:“中标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生产商同时作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11 本招标项目实行总金额限价控制,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3.1.12 投标人须有完整的检测设备、锻造设备(如厂商没有锻造设备的,应提供锻造厂与投标人连续合作5年及以上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锻造厂锻造设备、加热设备等资料)、自动堆焊设备及气密封实验设备(提供设备照片及发票复印件,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必须清晰可见)。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4日 16:00时至2023年3月1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30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3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30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