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海兴广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9051706130101 | 项目名称 | 海兴广场项目 |
标段编号 | 3209051706130101-BA-001; | 标段名称 | 海兴广场项目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12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2月26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由 江苏润海置业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的 海兴广场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海兴广场项目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网上注册后(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69083422)。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兴广场项目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人民路东侧、新都路南侧、规划支路西侧、欧洲风情街北侧。 3、质量标准及目标: 3.1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并保证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招标人配合)。 3.2 设计文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7年版)要求。同时相关设计指标合理、科学,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3 BIM技术运用满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17版)》的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BIM实施标准》(T/CBDA-3-2016)。中标人制定设计阶段的BIM应用方案,确保从设计、施工及运维各阶段间数据的共享和交换。设计阶段应优先采用以模型为主的正向设计。 3.4 绿色建筑按三星级标准设计。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设计效果达到招标人要求,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 5、工程规模:本地块位于人民路东侧、新都路南侧、规划支路西侧、欧洲风情街北侧。红线总规划用地127.34亩,84890平米,容积率4.0。主要建筑物规模如下:地上建筑面积约34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米,其中超高层建筑高度189米。 6、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均服从招标人需要,详见设计招标文件要求。 五、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为海兴广场项目方案深化设计(对招标人提供的初步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建设过程中的咨询、评审、变更、验收等相关服务,项目全生命期应用BIM技术。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范围、深度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7年版)要求。 2、对招标人本次委托的海兴广场项目的方案设计负责规划部门的审批工作。 3、本次设计范围包含基坑工程、人防工程、外立面装饰、钢结构、精装修、智能化、泛光立面照明、公建配套、绿色建筑等专项设计。售楼部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 4、工作内容 4.1 设计管理与协调,对招标人本次委托及另行委托的各项专业设计项目的设计承担总负责、总管理、总协调等职责。对工程整个项目中由设计人及其他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进行统筹协调,就设计接口、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投资控制以及设计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管理。包括且不仅限于: 4.1.1 本项目方案须报规划部门审批。中标人须对招标人提供的三套方案进行深化达到规划报批要求并配合完成方案规划报批,报批过程中方案的修改、调整等工作由中标人完成; 4.1.2 设计进度计划的协调、管理。包括其它参与本项目的设计顾问团队、专业设计团队的设计工作,以及对相关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厂商深化设计的技术协调、管理和汇总等; 4.1.3 相关设计成果及深化设计质量管理与审核; 4.1.4 与其它设计管理范围内的设计单位设计界面的技术衔接、技术协调; 4.1.5 管理设计工作中的设计补缺; 4.1.6 管理所有工程设计方案(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的汇总,协助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中将造价控制在概算允许范围内等。 4.2 项目商业区域涉及的各项设计工作,设计单位需采纳招标人的咨询顾问及招标人的优化意见并做出设计答复,包括且不限于: 4.2.1 项目地块内的总图指标、竖向设计标高控制、大市政规划; 4.2.2 项目地块内的平面方案设计、人防设计、消防设计、交通动线设计、环境评估设计、外立面方案、夜景照明方案、导向标识方案、景观方案及内装饰方案等; 4.2.3 项目地块内的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及局部加固设计)、机电(含弱电智能化及公共装修的机电配合)、幕墙、夜景照明施工图、购物中心内装(商业软装含雕塑、绿植、互动设计)、导向标识、景观等初步和施工图等。 4.3 本项目全生命期应用BIM技术,BIM技术运用达到《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17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BIM实施标准》(T/CBDA-3-2016)的要求。 4.4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评审、变更、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工作: 4.4.1 派驻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委派一名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常驻现场,做好整个项目的设计对接和协调工作。 4.4.2 提供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招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编制、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设计技术问题; 4.4.3 参加设计评审、联合调试、各类验收等; 4.4.4 为招标人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 六、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上述二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资质。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设计组组成人员中至少由7名设计人员组成,设计组组成人员的要求如下: 3.1有2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有2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3 给排水专业设计师1名; 3.4 暖通专业设计师1名; 3.5 电气专业设计师1名。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设计组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标人须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设计组设计负责人、设计组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或不真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七、投标保证金: 7.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100000 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退还 7.2.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2.2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7.2.3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7.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20 日至2017年12月26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中标结果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注:投标人须携带CA锁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前台审核处办理新增项目管理身份,投标报名时须以项目管理身份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0元(下载时无需缴费),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人员。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江苏润海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0515-81992227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15950298580 0515-89803566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东座4F
附件: 海兴广场项目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 海兴广场项目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设计费报价、设计成果、信用得分等3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初步评审 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为准: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设计负责人、设计组组成人员的相关注册证书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质量及周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二、详细评审: 1、设计费报价30分 1.1 本次设计费报价采用“固定费率”报价,评审时以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进行计分。 1.2 有效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费率)。 1.3 评标基准价:为经初步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且其投标报价在规定范围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总价)相比下浮率>35%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4 设计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在30分的基础上扣0.3分;设计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在评标基准价的100%-95%范围内的,得3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5%的,比95%每下浮1%扣0.3分。上述分值计算时,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2、设计成果65分:分为文本设计成果(含设计成果、投资估算)和电子设计成果两部分。两部分内容均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 2.1文本设计成果45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成果从设计总说明、方案效果图、合理性、投资估算等方面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0<优≤1.0;0.80<良≤0.90;0.70<中≤0.80,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 2.2电子设计成果20分 2.2.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方案深化设计采用BIM设计效果展示进行评审,评审区间为5-8分,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 2.2.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反映设计理念和效果的动画演示进行评审,评审区间为7-12,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 3、信用得分 5分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中”1.1的投标人取得2016年度盐城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盐建科研〔2017〕14号)公布名单中的A、B、C、D信用等级企业分别给予5,4,3.5,2.5的加分分值,作为企业信用得分。未列入信用信息公布名单的勘察设计企业投标时信用等级按B信用等级计信用分。 三、评标规则 1、评委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得分并列:投标人总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以设计方案和方案效果展示总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方案得分仍相同的,以投标报价得分由低至高进行排序;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序。 3、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人的投标书内容不全、或投标人行为不规范,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 4、投标文件中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前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质询。逾期未赶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室,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7、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8、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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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0]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由 江苏润海置业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的 海兴广场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海兴广场项目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网上注册后(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69083422)。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兴广场项目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人民路东侧、新都路南侧、规划支路西侧、欧洲风情街北侧。 3、质量标准及目标: 3.1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并保证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招标人配合)。 3.2 设计文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7年版)要求。同时相关设计指标合理、科学,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3 BIM技术运用满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17版)》的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BIM实施标准》(T/CBDA-3-2016)。中标人制定设计阶段的BIM应用方案,确保从设计、施工及运维各阶段间数据的共享和交换。设计阶段应优先采用以模型为主的正向设计。 3.4 绿色建筑按三星级标准设计。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设计效果达到招标人要求,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 5、工程规模:本地块位于人民路东侧、新都路南侧、规划支路西侧、欧洲风情街北侧。红线总规划用地127.34亩,84890平米,容积率4.0。主要建筑物规模如下:地上建筑面积约34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米,其中超高层建筑高度189米。 6、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均服从招标人需要,详见设计招标文件要求。 五、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为海兴广场项目方案深化设计(对招标人提供的初步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建设过程中的咨询、评审、变更、验收等相关服务,项目全生命期应用BIM技术。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范围、深度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7年版)要求。 2、对招标人本次委托的海兴广场项目的方案设计负责规划部门的审批工作。 3、本次设计范围包含基坑工程、人防工程、外立面装饰、钢结构、精装修、智能化、泛光立面照明、公建配套、绿色建筑等专项设计。售楼部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 4、工作内容 4.1 设计管理与协调,对招标人本次委托及另行委托的各项专业设计项目的设计承担总负责、总管理、总协调等职责。对工程整个项目中由设计人及其他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进行统筹协调,就设计接口、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投资控制以及设计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管理。包括且不仅限于: 4.1.1 本项目方案须报规划部门审批。中标人须对招标人提供的三套方案进行深化达到规划报批要求并配合完成方案规划报批,报批过程中方案的修改、调整等工作由中标人完成; 4.1.2 设计进度计划的协调、管理。包括其它参与本项目的设计顾问团队、专业设计团队的设计工作,以及对相关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厂商深化设计的技术协调、管理和汇总等; 4.1.3 相关设计成果及深化设计质量管理与审核; 4.1.4 与其它设计管理范围内的设计单位设计界面的技术衔接、技术协调; 4.1.5 管理设计工作中的设计补缺; 4.1.6 管理所有工程设计方案(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的汇总,协助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中将造价控制在概算允许范围内等。 4.2 项目商业区域涉及的各项设计工作,设计单位需采纳招标人的咨询顾问及招标人的优化意见并做出设计答复,包括且不限于: 4.2.1 项目地块内的总图指标、竖向设计标高控制、大市政规划; 4.2.2 项目地块内的平面方案设计、人防设计、消防设计、交通动线设计、环境评估设计、外立面方案、夜景照明方案、导向标识方案、景观方案及内装饰方案等; 4.2.3 项目地块内的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及局部加固设计)、机电(含弱电智能化及公共装修的机电配合)、幕墙、夜景照明施工图、购物中心内装(商业软装含雕塑、绿植、互动设计)、导向标识、景观等初步和施工图等。 4.3 本项目全生命期应用BIM技术,BIM技术运用达到《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17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BIM实施标准》(T/CBDA-3-2016)的要求。 4.4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评审、变更、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工作: 4.4.1 派驻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委派一名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常驻现场,做好整个项目的设计对接和协调工作。 4.4.2 提供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招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编制、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设计技术问题; 4.4.3 参加设计评审、联合调试、各类验收等; 4.4.4 为招标人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 六、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上述二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资质。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设计组组成人员中至少由7名设计人员组成,设计组组成人员的要求如下: 3.1有2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有2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3 给排水专业设计师1名; 3.4 暖通专业设计师1名; 3.5 电气专业设计师1名。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设计组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标人须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设计组设计负责人、设计组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或不真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七、投标保证金: 7.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100000 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退还 7.2.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2.2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7.2.3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7.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20 日至2017年12月26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中标结果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注:投标人须携带CA锁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前台审核处办理新增项目管理身份,投标报名时须以项目管理身份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0元(下载时无需缴费),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人员。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江苏润海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0515-81992227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15950298580 0515-89803566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东座4F
附件: 海兴广场项目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 海兴广场项目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设计费报价、设计成果、信用得分等3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初步评审 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为准: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设计负责人、设计组组成人员的相关注册证书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质量及周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二、详细评审: 1、设计费报价30分 1.1 本次设计费报价采用“固定费率”报价,评审时以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进行计分。 1.2 有效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费率)。 1.3 评标基准价:为经初步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且其投标报价在规定范围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总价)相比下浮率>35%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4 设计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在30分的基础上扣0.3分;设计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在评标基准价的100%-95%范围内的,得3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5%的,比95%每下浮1%扣0.3分。上述分值计算时,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2、设计成果65分:分为文本设计成果(含设计成果、投资估算)和电子设计成果两部分。两部分内容均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 2.1文本设计成果45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成果从设计总说明、方案效果图、合理性、投资估算等方面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0<优≤1.0;0.80<良≤0.90;0.70<中≤0.80,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 2.2电子设计成果20分 2.2.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方案深化设计采用BIM设计效果展示进行评审,评审区间为5-8分,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 2.2.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反映设计理念和效果的动画演示进行评审,评审区间为7-12,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 3、信用得分 5分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中”1.1的投标人取得2016年度盐城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盐建科研〔2017〕14号)公布名单中的A、B、C、D信用等级企业分别给予5,4,3.5,2.5的加分分值,作为企业信用得分。未列入信用信息公布名单的勘察设计企业投标时信用等级按B信用等级计信用分。 三、评标规则 1、评委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得分并列:投标人总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以设计方案和方案效果展示总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方案得分仍相同的,以投标报价得分由低至高进行排序;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序。 3、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人的投标书内容不全、或投标人行为不规范,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 4、投标文件中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前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质询。逾期未赶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室,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7、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8、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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