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ygp-2018-a-0650
预算金额34.6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童辰022-88391127
中标公司天津美克科技有限公司34.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办公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PYGP-2018-A-0650 )成交公告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委托,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办公耗材采购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办公耗材采购
2.项目编号:PYGP-2018-A-0650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第1包 34.6 天津美克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与南丰路交口信诚大厦1-2401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硒鼓、打印头、碳粉、墨盒、16口交换机、5口交换机、鼠标键盘、台式机400W电源、2T硬盘、移动硬盘、固态硬盘、GT1070显卡、复印纸、6孔插座、I7CPU、录音笔、32/64U盘、刻录盘、草图纸、绘图纸、 硫酸纸等进行办公耗材采购。具体详情请见项目需求书。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提供所投产品3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服务机构、服务响应及到场解决问题的时间、生产、配送及安装方案、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供应服务方案。 5.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6.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7.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到货、安装、调试、验收计划。 8.供应商提供产品详细的配置清单。 9..供应商须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10.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11.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格设备,负责安装指导、精心调试、培训操作,使设备能正确使用、维护及保养;成交供应商须对合同中包含的设备进行定期上门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供应商提供主要设备维修保养操作规则及程序,以供采购人监督;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的设备建立维修保养档案,并跟踪使用过程中产品质量情况。 12.包装及运输:中标人负责包装及运输,并承担包装、运输费用。货物标签明晰,包装结实,防水防潮,便于搬运。运输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包装分内、外包装。内包装为单件的包装,外包装为整套货物的包装。每个外包装内应装有产品合格证。不论内、外包装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中标人均须确保到货后无破损、无污染、无褶皱,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包退包换。 13.货物送采购方指定接收人员处,附送货明细单,标明单价、数量并加盖公司公章。送货单一式三联,采购方指定接收人员签字确认后,一联交接收人员保管,一联送交采购方保管。 14.货到现场,确认外包装完好无损后,现场对货物进行检验,确认符合采购方订货标准后,由采购方收货人员签字确认。中标人应主动配合采购方做好交接验收工作。 15.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供应商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应商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供应商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 1.0 34.6 34.6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胡敏,李义刚 纪瑞峰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郭童辰
2.联系电话:022-88391127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郭老师 :022-83812933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4号楼191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391127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我司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519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 PYGP-2018-A-0650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办公耗材采购项目.pdf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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