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7005-2300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忠怡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以PDF文件为准)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投资分公司
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五金(预埋件)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005-230015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投资分公司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采购一批五金(预埋件),用于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现场生产,计划使用销售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的回款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材料款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水电七局控股子公司,)以PC构件生产为核心,涵盖产品设计、建材制造(商混、骨料)、构件生产、物流配送、施工。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占地30亩,初步设计运营周期10年,年生产能力100万方,主要向金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民建等供应商品混凝土。
1.1.2交货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工业战略前沿区玉圣路6号。
1.2采购内容:五金(预埋件)(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圆头吊钉
2.5*170

1000
 
2
圆头吊钉
4*240

1000
 
3
圆头吊钉
5*240

2000
 
4
圆头吊钉
7*300

1000
 
5
圆头吊钉
15*400

1000
 
6
圆头吊钉
20*500

500
 
7
圆头吊钉
20*1000

500
 
8
直螺纹套筒
M14

2000
HRB400E
9
直螺纹套筒
M16

3000
HRB400E
10
直螺纹套筒
M18

2000
HRB400E
11
直螺纹套筒
M20

3000
HRB400E
12
直螺纹套筒
M22

3000
HRB400E
13
直螺纹套筒
M25

3000
HRB400E
14
直螺纹套筒
M28

3000
HRB400E
15
直螺纹套筒
M16

4000
HRB500E
16
直螺纹套筒
M18

2000
HRB500E
17
直螺纹套筒
M20

3000
HRB500E
18
直螺纹套筒
M22

3000
HRB500E
19
直螺纹套筒
M25

3000
HRB500E
20
直螺纹套筒
M28

3000
HRB500E
21
钢筋锚固板
M18

2000
 
22
钢筋锚固板
M20

4000
 
23
钢筋锚固板
M22

5000
 
24
钢筋锚固板
M25

2000
 
25
钢筋锚固板
M28

2000
 
26
螺纹钢套筒
M16*135

2000
 
27
螺纹钢套筒
M16*150

2000
 
28
螺纹钢套筒
M18*150

6000
 
29
螺纹钢套筒
M20*130

7000
 
30
螺纹钢套筒
M20*135

15000
 
31
螺纹钢套筒
M20*150

5000
 
32
螺纹钢套筒
M20*200

5000
 
33
半灌浆套筒固定器
GTB4J-14

3000
 
34
半灌浆套筒固定器
GTB4J-20

4000
 
35
半灌浆套筒固定器
GTB4J-22

5000
 
36
半灌浆套筒固定器
GTB4J-25

6000
 
37
半灌浆套筒固定器
GTB4J-28

4000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做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买方现场验收,卖方随车提供送货单、材质证明书及检测报告,货到现场办理交接手续,验收合格后提供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5、合同结算
5.1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1)买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收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向卖方结算货款。
(2)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3)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或送货清单。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3%。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21MA6BXEGN6A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工业战略前沿区玉圣路6号(金堂工业园区内)
注册电话:028-6448881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淮口支行
银行账户:22848401040009033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买方收到货物并与卖方对账无误后,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挂账后次月支付当期货款的95%(具体支付比例根据买方实际情况而定),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3个月,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卖方每次收款后7日内向买方提供盖章的收款收据。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3个月,自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3年2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联系电话:15528502890)。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23年2月23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
8.3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23年2月24日10: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8.4报价保证金费用的支付
(1)询比价文件售价:300元/套。
(2)本次报价保证金:无。
8.5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6递交文件应包括:
8.6.1物资报价表;
8.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6.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7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7.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8询价通知的监督
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1737561
8.9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10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花溪路6号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花溪路6号
邮政编码:610404
联 系 人:刘忠怡
联系电话:15528502890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3.1钢筋连接套筒应有出厂合格证,为低合金钢或优质碳素结构钢,表面处理为镀锌,其抗拉承载力标准值应不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受拉承载力标准值的1.2倍,满足《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2013)标准,本次招标直螺纹套筒为正丝扣型,规格型号及套筒长度数据如下:φ16直螺纹套筒长度不低于40mm、φ18直螺纹套筒长度不低于45mm、φ20直螺纹套筒长度不低于50mm、φ22直螺纹套筒长度不低于55mm、φ25直螺纹套筒长度不低于60mm、φ28直螺纹套筒长度不低于65mm。
13.2钢筋锚固板应满足《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详细参数如下:①原料:45#钢;②工艺:铸钢铸造,内攻丝,通过直螺纹连接和钢筋顶端连接;③外表处理:外表防锈;
13.3圆头吊钉的工艺为红冲热锻,材质为20mn2A,表面处理为原色,包装为袋装,验收标准参考《合金结构钢》(GB/T3077)。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投资分公司
                                              2023年2月
 
 
 
 
 
合同格式
(以实际合同为准,仅作参考)
 
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订 货 合 同 书
 
 
买方: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合同号:                      集采编号:
买方: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同中的名词及术语与以下涉及的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名词及术语意义相同。
2.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成交通知书;
(3)报价响应函;
(4)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补充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报价表及物资描述表;
(8)报价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经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9)报价文件及其附件(含澄清、答疑、补遗和补充资料);
(10)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应全面予以理解;如有歧义或不完整,应按有利于实现采购目的的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如有冲突,则按以上先后顺序确定效力优先顺序。
3.货物需求情况
4.卖方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按期保质保量供应合同约定的物资。买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6.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7.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卖方执贰份,买方执贰份。
8.本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附件:1、货物运输车辆安全责任书;2、环境保护承诺书;3、廉政责任书;4、技术规格书;
 
买方(盖章)
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盖章)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工业战略前沿区玉圣路6号(金堂工业园区内)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花溪路6号
通讯地址: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91510121MA6BXEGN6A
纳税人识别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注册电话:
028-64488819
注册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淮口支行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22848401040009033
账号:
 

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中标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设备物资”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设备物资。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买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卖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6“卖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7“建设项目”指报价响应人须知中所指的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8“卖方代表”指卖方委派的负责与买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9“天”指日历天。
1.10其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
2.标准和适用性
2.1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3.1没有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应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没有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4.知识产权
4.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物资或设备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联络
5.1买方负责督促和检查卖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5.2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设备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5.3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5.2款的职责。
6.计划和报告
6.1在中标合同签署后7天内或发货前30天,买方向卖方提出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
6.2卖方收到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后2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买方认为需要调整,卖方应根据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6.3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
(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7.检验、测试
7.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设备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设备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设备物资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8.包装和标记
8.1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设备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8.2设备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
8.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9.运输和保险
9.1、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技术规格、数量、总量进行一次细致的综合检验并保证货物与合同条款一致。
9.2、卖方负责装车并承担费用。
9.3、卖方负责进场合格货物的卸车工作,卸车后并对货物检查,如果出现由卖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如尺寸错误、明显缺陷等),买方及时通知卖方,并提供现场记录及照片。
10.验收
10.1卖方应随同每批设备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设备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如有)。
10.2设备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有关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设备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设备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设备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设备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设备物资出厂的标准。
10.3设备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设备物资质量的依据。
10.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设备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设备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10.5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设备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设备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10.6买方在设备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设备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设备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设备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1.伴随服务
11.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专用合同条款”与技术规格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实施或监督所供设备物资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设备物资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设备物资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设备物资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厂房和/或在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1.2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2.备品备件
12.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2.2卖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3.合同结算和付款
13.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凭据向买方结算货款。
13.2买方收到13.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卖方支付价款。
14.保证
14.1卖方向买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物资和服务。
14.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设备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设备物资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
14.3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
14.4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设备物资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设备物资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买方均不负责。
14.5卖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货物的合法持有者,使买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侵权的诉讼。如买方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诉讼,卖方应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15.质量保证
15.1卖方应对所提供设备物资的质量负责。
15.2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15.3卖方在合同设备物资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
15.4监造
15.4.1买方对“专用合同条款”指明的设备物资实施驻厂监造。
15.4.2买方应安排监造人员就产品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部生产工艺及检测过程实施驻厂监造。
15.4.3驻厂监造人员根据本合同对设备物资制造的质量保障体系、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质量、产品工艺方案与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设备仪器、包装技术方法与贮存场所、检查与分析质量记录等实施检查监督,卖方须给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监造工作条件。
15.4.4监造设备物资通过卖方检验合格,并其合格证书经驻厂监造人员加盖监造专用章之后方可发往交货地点,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对驻厂监造人员的工作有不同意见,可向买方反映,通过买方协调解决。
16.变更及合同修改
16.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天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买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16.2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合同金额。
16.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
16.4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规格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出厂单价。
16.5买方要求调整设备物资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
17.分包、转包
17.1在没有买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能分包、转包。
18.索赔
18.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设备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设备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设备物资,卖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或修复设备物资的质量保证期。
18.2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18.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
18.4若卖方未能按18.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9.误期赔偿费
19.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19.2除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3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设备物资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若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20条的约定终止合同。
20.终止合同
20.1 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0.1.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物资,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0.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6.1款等其他义务;
20.1.3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0.2 第22.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第20.3款规定办理。
20.3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物资类似的设备物资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设备物资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履约保证金
21.1卖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1.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设备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21.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设备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21.4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设备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21.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卖方发生20.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21.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设备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2.不可抗力
2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2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3.税费
23.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24.争议的解决
24.1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在60天内未能解决,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结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案,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合同生效
26.1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26.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书;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4)履约保证金。
27.其他
27.1 买卖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说明:以下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补充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吨)
不含税单价(元)
含税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2
 
 
 
 
 
 
 
3
 
 
 
 
 
 
 
合计(人民币):
 
 
 
 
 

备注:1、合同数量仅为计划需求量,双方结算应以实际交货过磅数量为准。若两者之间有差异,不存在任何索赔事宜。
2、合同总额为(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含13%增值税,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小写:¥   元),增值税为:              (小写:¥   元)。
3、结算价格为固定价,若市场价格波动超过±3%,由双方协商进行调价。
1.定义
补充:
1.5 买方: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工业战略前沿区玉圣路6号(金堂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刘忠怡   电话:15528502890
电子邮箱地址:839315747@qq.com
补充1.6卖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9.运输和保险
补充:
9.1质量验收: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由买方质检人员抽样初验,初验不合格,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初验合格可卸车。买方初验合格不代表卖方交付的物资符合招标要求,买方有权取样送第三方检测,如第三方检测不合格买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9.3数量验收:货到指定地点后办理交接手续,买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
10.验收
补充:
10.2物资验收标准:技术规格书要求。
12.备品备件
补充:
12.2卖方不提供备品备件。
13.合同结算和付款
补充:
13.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13.1.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见专用合同条款27条。
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13.1.2开票信息: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具体如下:
开票名称为: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0121MA6BXEGN6A
地址、电话: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工业战略前沿区玉圣路6号(金堂工业园区内) 028-64488819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淮口支行  22848401040009033
13.1.3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13.1.4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13.1.5每月供应期结算期为当月21日至次月20日进行结算。
13.2.2支付方式如下:
(1)卖方提供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不得借用第三方的发票,也不得将款项委托支付给第三方,卖方具有连续开票的能力和资质。
(2)买方收到货物并与卖方对账无误后,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挂账后次月支付当期货款的95%(具体支付比列根据买方实际情况而定),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卖方每次收款后7日内向买方提供盖章的收款收据。
15.质量保证
补充:
15.2质量保证期:     个月,到货签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21.履约保证金及终止合同
补充:
21.1本合同无履约保证金。
24.争议的解决
补充:
24.1未经双方同意,卖方不得将依据合同所享有的权利、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债权转让第三方。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果协商在60天内未能解决,可在以下约定的解决方式解决:向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人民法院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相关诉讼费用。
27.其他
增加:
27.2 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27.2.1签订合同前卖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证明(如卖方为一般纳税人)等其他需要的证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各一份,作为合同附件;若卖方已“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7.2.2卖方应按时向买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
每批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应在开票之后7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2)发票项目应准确填写,若获得开具汇总的专用发票,则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在其清单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27.2.3卖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买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买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 2 次的、卖方违约给买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卖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买方可终止合同,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卖方在买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买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卖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卖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买方取消卖方合格供应商资格,在完全消除不良影响后的两年内不得参加买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以及合格供应商的申请。
27.2.4 卖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5) 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6)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买方(盖章)
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附件一  
材料运输车辆安全责任书
买方: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及规范我司材料协作单位安全运输管理。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有效的预防和保护财产安全,特此对材料协作单位作如下规定:
1、卖方必须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车辆、驾驶员等应取得合法的证照,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成都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
2、卖方车辆进出我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人员指挥,不得违章乱停乱放。
3、卖方运输车辆进入我厂区后必须停放在坚实的指定场地内,严禁停放在陡坡路段。
4、卖方运输车辆未进入施工现场在外等候施工时,应靠边有序进行停放,停放时必须遵守相关交通法规的规定,避免引起道路堵塞、占道停放等现象。应避免引起现场外围道路车辆、行人混乱。
5、要求司机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不得擅自离开发动中的车辆。
 6、卖方车辆在我司外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均与买方无关,若因卖方车辆站内违章作业、危险驾驶等原因造成买方人员人身财物损失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卖方车辆在买方场地发生安全事故,卖方按照买方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停工整顿,停工时间不低于7天/次;卖方同一车辆,在买方场地发生两次安全事故,卖方自动将该车辆和驾驶员清退出场。
7、卖方车辆出入我施工现场时必须按国家或省市文明施行要求,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进站,未按规定进行冲洗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8、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必须减速行驶,注意避让来往车辆和行人,不开野蛮车、堵气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9、不服从文明施工行为造成我公司被相关部门处罚时,一切责任及处罚金额均由卖方承担,所罚金额我公司将加倍处罚。
10、本责任书一式肆份,买方贰份,卖方贰份。
 
买方(签字盖章)                          卖方(签字盖章)
买方代表:                                卖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环境保护承诺书
致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高政治地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结合管委会文件精神,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所有车辆(包括自购、外调、零租)必须保证车辆清洁、无损伤、达到国家要求的尾气排放标准,不得使用“黄标车”运输。未到达要求的车辆,贵公司可拒绝接受运输的物资。
2、我公司车辆在进入贵公司厂区后时速不超过5Km/h,每违反一次可处罚我公司100元/次。
3、我公司车辆进入贵公司厂区禁止鸣笛,每违反一次可处罚我公司200元/次。
4、我公司车辆进入贵公司厂区后按顺序排队等待卸货,不得插队,每发现一次可处罚我公司100元/次。
5、所罚款项经我公司承运司机签字后,月底统一从结算中扣除。
6、对屡教不改的承运人或驾驶员,我公司将清退或更换。
7、此承诺书本着教育为主,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处罚为辅的宗旨,望贵公司现场安全员或收料员监督执行。
 
                                               卖方(签字盖章)
                                               卖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技术规格书
 
 
 
 
 
 
 
 
 
 
 
 
 
 
 
报价格式
 
 
 
 
 
            (项目名称)            询价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一)报价函
                        (询价单位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询价函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           )的报价总报价,税率为:13%。
2、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税前单价
税额
含税单价
价税合计
备注
1
 
 
 
 
 
 
 
 
 
2
 
 
 
 
 
 
 
 
 
3
 
 
 
 
 
 
 
 
 
合计(人民币):
 
 
 
 
 
 

其中:税款总额为:        元。
3、以上表列物资均为包含到到货地点的单价(不含货物到施工现场后的卸车费),包含标的物装车、铁路运输或公路汽车运输、保险、税等全过程费用。
4、报价数量为计划询价量,供货结算量以实际交易发生量为准。
5、交货时间及地点:供货时间及数量、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以现场的书面通知为准,计划使用时间为2023年3月-合同执行完毕。
6、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工业战略前沿区玉圣路6号。
7、结算、支付方式和质保为:   (结算方式、支付和质保是否完全响应无偏离 )。                   
 其他:                                        。
8、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询价通知。
9、技术规格偏离说明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10、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询价通知及有关资料内容真实和准确。
11、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传真:                                    
时间:      年      月       日
(二)报价函附录
相关文件内容(说明)
1、  产品质量承诺:
 
 
2、  技术标准: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询价通知、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品牌承诺书
 
致:                    
 
我公司郑重承诺,由我公司参与贵方(集采项目名称)(集采编号)投标的标的物均满足以下品牌要求:
1、(标的物名称)为(品牌),制造企业为:(制造企业名称);
2、(标的物名称)为(品牌),制造企业为:(制造企业名称);
3、……
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中标,合同履约中供应品牌于本承诺书一致,并承担因品牌更改所导致的相关合同责任。
特此承诺。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说明:报价人应按照询价书技术规格做出实质性响应。若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的,须按下表格式详细说明。完全响应询价书技术规格的在下表注明“完全响应无偏离”。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报价人名称:                    集采编号:               包件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询价书
条目号
采购规格
报价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说明:报价人应按照询价书商务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若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的,须按下表格式详细说明。完全响应询价书商务条款的在下表注明“完全响应无偏离”。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报价人名称:                    集采编号:               包件号:                
 
序号
询价书条目号
询价书商务条款
报价文件商务条款
说明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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