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右前旗兴安水库清淤工程施工(重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科右前旗兴安水库清淤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运管【2024】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为科尔沁右翼前旗兴安水库清淤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远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科尔沁右翼前旗巴日嘎斯台乡兴安水库
2.2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期 | 标段控制价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F1500002024082301001001 | 施工 | 计划工期: 597日历天 | 5398.00万元 | 兴安水库清淤面积121.77万平方米,平均清淤厚度1.63米,清淤量183.92万立方米。清淤纵向坡降为1:740,清淤纵、横断面边坡为1:10。清淤所产生的土石资源先吹填至临时堆土场,待泥水分离后二次倒运至造地区域堆放。 |
2.3质量标准:
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监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同时,各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的,视为二级),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各1名,具备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3.5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3.8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有行贿犯罪案件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以截止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路径:裁判文书网主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行贿罪。
(4)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公示的投标人,在公示期限内,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公示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scjg.mwr.gov.cn”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及安全员须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投标单位如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4.3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4.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安盟水利局。
9.其他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科尔沁右翼前旗兴安水库清淤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科尔沁镇府前街与乌兰毛都北路交汇处西侧
联系人:杜明清
电 话:1394862202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远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居力很镇天骄南路
联系人:张娜
联系电话:17704889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