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拟对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活动现场搭建及视频制作服务采取磋商邀请的方式实施采购,兹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现场搭建及视频服务
2、采购人: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二、资金情况
项目预算:18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奋力开创绵阳市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拟举办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活动,需要做好会议场地布置,显示屏搭建以及暖场视频、宣传视频的设计、制作、播放等工作。
(二) 项目建设目标
为满足大会需要,会场布置包括主席台(含背景)布置和显示屏搭建,视频转播、音响设备、灯光等;相关视频包括3分钟暖场视频和1分钟宣传视频的设计、制作、播放等。
(三)技术要求
1、供应商通过现场踏勘,提供大会舞台设计搭建,具体要求如下:
(1)会场内主席台对面搭建转播屏,要求面积20M*6.5M,130个平方;
(2)会场内主席台两边搭建转播屏,数量2块,面积5M*3M*2,30个平方;
(3)大会现场要求配备整套线阵音响,配置包括主扩音响、超低音箱、舞台返送、电容话筒、舒尔手持话筒等设备;
(4)大会现场要求配备灯光设备,具体要求配备光束灯6个、LED灯12个、摇头8个、面光10个等,灯光照度按会场通用标准执行。
2、大会暖场视频及宣传视频制作:根据需要,需制作暖场视频一个,预计时长3分钟;宣传视频1个,预计时长1分钟,要求高清数字格式,视频具体内容需契合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和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宣传工作需要。
3、专业人员:供应商应提供包括导演、音响、灯光等专业技术服务全程执行,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本项目需设置一名项目专项经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能够在90分钟内达到指定地点协调工作。人员具体安排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使用。
(四)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1
交货期限及地点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于签定合同后,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开始前完成场地布置、搭建和视频制作,并提供服务至大会结束。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结束。
2
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
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 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3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合同约定服务结束,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供应商等额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全部金额。合同约定服务结束,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供应商等额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全部金额。如因会议取消、场地变更无需布置会场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发生,采购人仅按成本支付供应商视频设计、制作相关费用。
4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在服务结束后,将视频移交采购人,视频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随意传播。
6
报价要求
项目总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为包干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成交金额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zwfwjgj.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竞争性磋商方法
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2轮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以最高得分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纪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响应内容提供参照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检查供应商在磋商邀请发出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综合评分办法: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100)
评分标准
1
报价
30
满足磋商采购公告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 30%*100
2
服务方案
40
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对本项目总体有深刻理解,应具有搭建内容、视频方案、服务质量保障、应急方案、售后方案,所提供方案能最大程度满足采购人需求、完善合理,有针对性的得40分;上述需求每出现一处不完善、不合理的扣4分,扣完为止;每缺失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
3
服务团队人员配备
20
根据供应商人员配备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服务团队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经验丰富、分工明确得20分;服务团队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分工较为明确得15分;服务团队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不够齐全、分工较差得10分;服务团队组织机构设置混乱,未配备管理人员不得分。要求提供项目导演、项目编导、专业摄像后期等,并佐证相关职称证书。
4
履约能力
10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中标通知书),每个得2分,满分10分。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23年3月20日17: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允许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绵阳市新益大厦13楼2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地  址:绵阳市新益大厦13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16-22540011362811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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