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重点泵站更新改在工程——赵湾、渔村泵站项目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31.5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58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薛超桔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伟025-863387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2
公告正文
南京市浦口区2023重点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赵湾泵站、渔村泵站)项目管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320111-HYGS-C2023-0078
1.2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2023重点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赵湾泵站、渔村泵站)项目管理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1.58万元
1.5最高限价:31.58万元,超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1.6采购需求:赵湾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包含原址拆建泵站,规模小(1)型,工程等别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设计流量4.0立方米/秒;渔村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包含原址拆建泵站,规模小(1)型,工程等别IV等,穿堤建筑物级别2级,设计流量2.1立方米/秒。总投资1590.04万元。包括不限于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工程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进度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决算、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等。具体如下:
1)、负责施工队伍、监理队伍、材料、设备等进场工作;
2)、办理立项、开工前施工许可、环保许可、质量安全报监等建设审批手续;
3)、负责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4)、负责将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管理目标范围内;
5)、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
6)、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7)、组织工程决算和审计;
8)、其他应由代建人完成的有关工作。
1.7服务期限:约22个月(其中施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2.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及近一个月(2023年6月)社保证明)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南京”网站(www.njcredit.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 “ 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www.nj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612室
3.3方式:(1)响应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www.ezczb.com/(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响应单位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采购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www.ezczb.com/)
(3)响应单位可通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档(采购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采购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响应单位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响应单位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后领取。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响应单位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25-86338154,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采购文件服务费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50元,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第一会议室
4.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
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
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08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诚信档案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
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7.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
地址:浦口区雨合路20号1号楼
联系人:薛超桔
电话:15105189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联 系 人:刘伟、朱蒙
联系电话:025-86338725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3年07月1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320111-HYGS-C2023-0078
1.2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2023重点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赵湾泵站、渔村泵站)项目管理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1.58万元
1.5最高限价:31.58万元,超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1.6采购需求:赵湾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包含原址拆建泵站,规模小(1)型,工程等别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设计流量4.0立方米/秒;渔村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包含原址拆建泵站,规模小(1)型,工程等别IV等,穿堤建筑物级别2级,设计流量2.1立方米/秒。总投资1590.04万元。包括不限于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工程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进度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决算、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等。具体如下:
1)、负责施工队伍、监理队伍、材料、设备等进场工作;
2)、办理立项、开工前施工许可、环保许可、质量安全报监等建设审批手续;
3)、负责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4)、负责将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管理目标范围内;
5)、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
6)、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7)、组织工程决算和审计;
8)、其他应由代建人完成的有关工作。
1.7服务期限:约22个月(其中施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2.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及近一个月(2023年6月)社保证明)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南京”网站(www.njcredit.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 “ 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www.nj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612室
3.3方式:(1)响应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www.ezczb.com/(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响应单位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采购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www.ezczb.com/)
(3)响应单位可通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档(采购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采购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响应单位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响应单位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后领取。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响应单位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25-86338154,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采购文件服务费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50元,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第一会议室
4.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
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
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08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诚信档案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
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7.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
地址:浦口区雨合路20号1号楼
联系人:薛超桔
电话:15105189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联 系 人:刘伟、朱蒙
联系电话:025-86338725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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