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艺术学院档案室设备拆搬项目
金额
55.9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zc-2024551063
预算金额55.97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艺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公告正文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艺术学院(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京艺术学院档案室设备拆搬项目(招标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招标编号:HXZC-2024551063
2、项目内容:本次项目是对南京艺术学院档案馆档案用房、人事处档案用房、图书馆现有设备的搬迁,并新增相关档案设备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档案馆档案用房设备拆搬装及改造、档案馆档案用房档案新增设备、人事处档案用房设备拆搬装及改造、人事处档案用房档案新增设备、图书馆书架拆搬装等。
项目预算:55.97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4.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05月31日起至2024年06月07日为止,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
4.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登陆平台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下载者须前往平台总站(网址为: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缴费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磋商文件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25-58760217-806),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出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投标人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4)投标人在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122457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4.4磋商文件的售价(含平台服务费):555元,售后不退。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以便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给出准确合理的报价,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请自行联系档案馆张老师,联系电话:025-83498029(踏勘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过时不候)。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是否接收进口产品:否。
7、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9、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0、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1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
11、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0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投标人进行磋商,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2、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025-83498796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
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25-58750867-802
联系邮箱:949433687@qq.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
邮 编:210003
14、公告媒体
14.1本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14.2若有关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请各投标人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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