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9月14日
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十一营销宣传抖音品宣达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JZZ-FZFCG-2024-0328
采购内容: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江山十一营销宣传抖音品宣达人采购项目 | 1 | 项 | 28万元 (含税)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4.1供应商资格要求
4.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4.1.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1.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谈判。
4.1.5本项目谢绝主营业务不相关的企业单位参与投标。
4.2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提供)、③授权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或将上述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441262220@qq.com进行报名。
4.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0570-4028624
地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姜女士
联系电话:0570-4015911
地址: 江山市万商城10号楼
3、监督机构名称:集团纪委
联系人: 刘书记
联系电话:0570—4040158
地址: 江山市万商城10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