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生态环境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应用项目的实施方案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4202019000521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万洪志0834-3766660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生态环境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应用项目的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420201900052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
代理机构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昌市北碧府路1号金兰达酒店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万洪志,0834-3766660
采 购 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 西昌市土城巷6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愈老师 , 0834-2171728
项目联系人 万洪志
项目联系电话 0834-3766660
公告发布时间 2019-12-31 16:06
项目包个数 1
开标时间 2019-12-30 11:00
中标日期 2019-12-30 17: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9-12-06 15:57
总中标金额(元) 850000元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应用项目的实施方案;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1.(一)普查数据处理、后期审核、汇总分析。按照“先审核、后汇总”的原则对普查数据进行处理、审核和汇总,结合多源大数据对全州普查对象的多维度信息刻画分析结果和污染源历史数据,对上报至州污普办的普查数据进行质量审核,筛查错误数据;对差距较大的污染源数据进行深度核对,必要时进行重新调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对普查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并利用数据审核软件对数据逻辑性等方面的错误进一步开展筛查,将筛查出的问题返回至各责任部门、县市进行核实修改直至筛查结果无误。将全州污染源普查数据分区域、分类别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并与相关领域宏观统计数据进行比对。按要求定期提交全州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结果.2.(二)《凉山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报告》的编制。包括普查工作总体情况,普查的背景、目的、意义,时间安排, 经费落实,组建组织机构和普查队伍,第三方机构使用与管理,制度建设,技术路线和方法,普查内容,普查对象范围,质量控制管理,产排污系数选择及核算、大数据评估,普查成果汇总,创新工作方法等。着重阐述我州清查建库、入户调查、质量控制、产排污 系数选择、污染物核算、大数据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内容等服务内容.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川坔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四川川坔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29号通用工程大厦七层709号。;中标金额:850000元.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计费基数以采购预算为准)。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5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沈华江(评标小组组长)、王向阳、熊凤鸣、廖庆华、刘艺(采购人代表)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用途:用于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二、简要技术要求: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掌握我州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 82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的通知》(国污普〔2017〕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10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合凉山实际,制定《凉山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三、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50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
其它补充事宜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行业划分 O819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0000元;计划号/备案号(以采购计划表为准):SD2019149(追),SD2019180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凉山彝族自治州财政局;监督电话:0834-3232426。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6日,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西昌市北碧府路1号金兰达酒店4楼,联系人:万洪志,联系电话:0834-3766660。九、本项目中标标的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应用项目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结合凉山实际,制定《凉山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十、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50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一、招标代理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注: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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