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2023年—2025年宁乡市坝塘镇坝塘片环境卫生项目
二、相关标准:
质量标准
1、主街、背街小巷、路旁绿池、绿化隔离带、街道树穴: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五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模、无烟蒂槟榔渣、无小广告、无卫生死角。
2、垃圾收集及时,无堆积垃圾,垃圾桶按指定地点摆放。
3、垃圾桶清掏及时,无满溢(超过垃圾桶容量的80%则视为满溢)和散落,周边地面洁净,箱体摆放规范。
4、卫生保洁每天一大扫、二小扫。即每天早晨8点以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道路清扫:每天上午、下午再进行二次局部巡回清扫保洁,包括捡白色垃圾,烟蒂、槟榔渣、清除草坪杂物,确保房前屋后等环境中无暴露垃圾,无死角垃圾,“牛皮癣”及时清除。
5、洒水降尘、清洗路基石:每星期洒水降尘不少于1次,每月定期冲洗不少于2次。承包氛围内道路及集镇每周星期五(雨天顺延)洒水降尘1次。洒水时间为下午13:30-16:30。集镇路基石清洗:每月1日和15号(雨天顺延)全面清洗1次。
三、技术规格:
服务范围
宁灰线:袁家河大桥(桥中)至资福交界处
南坝线:坝塘转入口至磨子潭大桥(全桥)
长红大道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路段名称
保洁
人员
工作内容
1
坝塘集镇
4人
集镇所有房前屋后(有背街小巷延伸至50米范围)的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2
边街子集镇至袁家河全桥
4人
集镇所有房前屋后(有背街小巷延伸至50米范围)的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3
宁灰线沿线
3人
公路两边第一排房前(屋后)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4
坝塘卫生院至沩乌路延伸
500米桥尾处
1人
公路两边房前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5
南坝线(坝塘入口至磨子河大桥(全桥)
1人
公路两边房前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6
坝塘商贸中心
2人
商贸中心所有房前屋后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7
长红大道
1人
公路两边房前屋后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8
沿线50米范围内水体
1人
沿线两边水体漂泊垃圾打捞及清运(含社区集镇范围内的龙保河)
9
承包范围内牛皮癣、破旧横

 
清理承包范围内所有牛皮癣及破旧横幅
10
坝塘镇主要道路(宁灰线,南坝线、长红大道,合计约14公里)洒水降尘
1人
负责道路路面洒水,一星期一次,
并定期清洗路基石,一月二次。
合  计
18人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本次服务时间为二年(2023年—2025年),以成交中标价格为准,合同一年一签,签订一年合同费用为成交中标总服务费用的一半,中标人在服务期间连续两个月与或全年累计三个月低于70分,采购人有权取消承包资格,且终止承包合同。
 
五、服务标准:
保洁人员要求
1、员工上岗前要求进行“岗前交通法规培训”。
2、树立“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守信誉,优质高效地服务于招标人。
3、员工要求统一着装,员工服装按招标人要求配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人员要求:人数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保洁员18人,作业司机1人。保洁员要求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投标人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宁乡市劳动部门规定的当年最低标准,并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意外保险。
5、承包方不得任意将部分服务承包给其他人,否则承包公司责任自负。
作业要求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工。
2、坚持文明作业,安全作业,礼貌服务,提高自身修养。
3、上班必须着标识服,严禁穿高跟鞋、脱鞋及裙装作业,不得喝酒上班。
4、必须按指定的网点倾倒垃圾,不准焚烧垃圾,确保垃圾及时送入收集地点。每天清扫三次,收集二次,不漏扫、不漏收,及时打扫收集场地
5、确保服务范围内住户满意,无投诉。
 
六、验收标准:
1、考核内容及标准
①承包区域内集镇、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等工作;
②考核内容按照《坝塘集镇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
2、考核方式
以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评定,年奖惩”的考核制度。
3、考核办法
①考核实行扣款制,每次检查评比结果做好登记、拍照作为扣款依据,按处罚标准扣减相应承保金额。
②日巡查
⑴凡督查清扫人员未在岗,每人每次处罚公司100元,清扫人员未着工作服,发现一例处罚公司50元;
⑵工作不协调团结,出现扯皮、打架现象的处罚公司1000元;
⑶责任区域内未及时清扫白色垃圾、果皮纸屑、烟蒂槟榔渣等垃圾,发现一例处罚公司50元;
⑷刁难和谩骂督查人员,严重不服从的,发现一次,处罚公司200元;
⑸擅自离岗、串岗、坐岗的,上岗时翻捡垃圾影响正常作业的,处罚公司100元;
⑹管理人员通信工具不畅而影响工作的,处罚公司100元。
③月评定
每个月5日左右(节假日顺延)组织村(社区)环卫专干和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办对上个月工作进行测评计分,计分以85分作为合格分数线。得分在85分—90分之间给予500元奖励,得分在90分—95分之间给予奖励1000元,得分在95分—100分之间给予1500元奖励,得分在80分—85分之间给予处罚500元,得分在75分—80分之间给予处罚1000元,得分在70分—75分之间给予处罚1500元,连续两个月抑或全年累计三个月低于70分,取消承包资格,处罚款项直接在承包经费中扣除,考核奖励款项由政府另外承担(不在承包经费范围内)。月评定计分标准见后附件三。
4、在长沙市、宁乡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检查中出现重大问题并被点名批评的,每次分别处罚5000元、2000元。
5、在宁乡市人居委组织的全市人居环境月考核评比活动中,单个集镇考核扣分在0.4分(不含0.4)以下、且全市25个乡镇集镇考核排名在前8名以内(含第8名)的给予每少扣分2000元/0.1分的奖励(基数为0.4,金额叠加),单个集镇考核扣分在0.4分(不含0.4)以上、且全市25个乡镇集镇考核排名在18名以后(含第18名)的给予每多扣分2000元/0.1分的处罚(基数为0.4,金额叠加)。连续两个月以上被镇处罚的,第二个月起按3000元/0.1分标准进行处罚,处罚款在每月承包经费中扣除,奖励款由政府另外承担。单个集镇连续三次市检均被镇处罚的,全年市检中半数以上(含一半)被镇处罚的,均取消承包方承包资格。
6、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重大问题,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等重大问题,经核实后每次处罚1000元。
7、因临时性突击任务,在责任区域内不接受调度安排,每次罚1000元,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承包方无正当理由说明情况,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以上事项,最终解释权归宁乡市坝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2025年宁乡市坝塘镇坝塘片环境卫生项目质量考核计分表
 
序号
考评内容
得分情况
1
承包区卫生保洁质量(记40分)
 
2
公司和保洁员服从管理、调度,完成临时性工作情况(记30分)
 
3
承包区范围内住房满意(记10分)
 
4
承包区保洁员在岗情况(记10分)
 
5
承包区有无焚烧垃圾现象(记10分)
 
总分
100
备注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确保配备中,洒水清洗车1台、压缩式垃圾车1台,环保电动快速维护车不少于2台以及保洁工具自备等设备配备到位并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投标方须自备所有设备(包括清洁所需设备及其他工器具等)和耗材。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以及培训、人工财务、服装、装备、设备,材料、工器具、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不增加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格不随政府政策(长沙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等)及市场物价上涨或回落等因素调整。
4、投标人在投标前可查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压缩站由乙方专人负责管理,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6、对于本章所述项目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或作出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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