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遵义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零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肖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世纪中意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经理1588505241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遵义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零星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遵义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零星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社会〔2011〕251号、黔发改建设〔2012〕3620号和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遵市发改社〔2012〕63号、遵市发改社〔2014〕59号、遵市发改社〔2015〕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专项资金外,其余由遵义市政府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零星工程的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位于红花岗区南关镇南山村,建筑面积15929㎡。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涉及的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遵义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的室外平场工程、新增发电机基础施工、篮球场屏风墙、80㎡用房施工、水井地面及洞口处理、住院综合楼防盗窗、外窗增贴防爆膜、停车场收费岗亭等零星工程。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工 期:2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3个月或2023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信用信息: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3.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价要求
4.1最高限价:150万元。
4.2取费和计价编制依据参照执行《贵州省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税金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主要材料价格参照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同期造价信息》,信息价没有的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共同进行询价并认质核价。此报价要求投标人包括工程施工(包含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全部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以及提供相关其他服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4 月 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世纪中意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6楼1625室)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 4 月 18 日 14 时00 分,地点为世纪中意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6楼162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路290号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18585289055
招标代理机构:世纪中意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6楼1625室
联系人:任经理
电话:15885052410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遵义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零星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社会〔2011〕251号、黔发改建设〔2012〕3620号和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遵市发改社〔2012〕63号、遵市发改社〔2014〕59号、遵市发改社〔2015〕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专项资金外,其余由遵义市政府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零星工程的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位于红花岗区南关镇南山村,建筑面积15929㎡。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涉及的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遵义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的室外平场工程、新增发电机基础施工、篮球场屏风墙、80㎡用房施工、水井地面及洞口处理、住院综合楼防盗窗、外窗增贴防爆膜、停车场收费岗亭等零星工程。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工 期:2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3个月或2023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信用信息: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3.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价要求
4.1最高限价:150万元。
4.2取费和计价编制依据参照执行《贵州省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税金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主要材料价格参照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同期造价信息》,信息价没有的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共同进行询价并认质核价。此报价要求投标人包括工程施工(包含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全部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以及提供相关其他服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4 月 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世纪中意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6楼1625室)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 4 月 18 日 14 时00 分,地点为世纪中意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6楼162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路290号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18585289055
招标代理机构:世纪中意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6楼1625室
联系人:任经理
电话:1588505241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