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
金额
106.4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nnaz00015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工0551-8701130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

2024-02-0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市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0]43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AZ0001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AZ00015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庐江县人民医院东区

2.6 建设规模:主要包含设备采购安装等,污水处理池,设备基础等。满足医院未来运行中污水处理与排放的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相关规定。

2.7 合同估算价:130.0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9?交货及安装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庐江县人民医院东区

2.10 招标范围:本次主要是项目的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内容招标,主要包含设备采购安装等,污水处理池,设备基础等。满足医院未来运行中污水处理与排放的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相关规定。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的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或改造)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的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

3.1.3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3日 至2024年02月02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7011304。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许主任

电 话:0551-8256100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 话:0551-87011304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9228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897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8723954265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4ANNAZ00015

原公告日期:2024-01-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4ANNAZ00015

各投标人:

“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项目(项目编号:2024ANNAZ00015)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补疑1附件打开有图纸部分和清单部分,其中补疑附件清单与招标文件清单有部分不一致,请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2024年1月16日发布的招标文件补疑1,附件“001图纸”中的清单和招标文件清单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清单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许主任

电话:0551-82561009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87011304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污水处理系统.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4ANNAZ00015

原公告日期:2024-01-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ANNAZ00015

各投标人:

“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项目(项目编号:2024ANNAZ00015)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提问1:

问:“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的品牌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此技术证明资料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投标人应如何证明?

答:采用其他品牌的应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提问2:工作量清单中第25项“光催化氧化加活性炭吸附一体化除臭设备,主体为不锈钢材质,Q=2000m3/h,含引风机、风管、风阀、控制箱等”其中废气收集管道、引风机未标记材质;

问:废气收集管道、引风机材质是否由投标方自行设计,满足工程规范及现场使用要求即可?

答:由投标方自行深化设计,满足相关规范和使用要求,经业主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安装。

提问3:主要包含设备采购安装等,污水处理池,设备基础等”,但是在工作量清单及控制价清单中无“污水处理池,设备基础”的工作量;

问:有无土建部分工作,还是按安装控制价清单来报价?

答:污水处理池、设备基础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许主任

电话:0551-82561009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87011304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污水处理答疑.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4ANNAZ00015

原公告日期:2024-01-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NNAZ00015)

各潜在投标人:

“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项目(项目编号:2024ANNAZ00015)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现上传本项目图纸,具体内容详见本次补疑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许主任

电话:0551-82561009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87011304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001图纸.zip 澄清公告1.pdf

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AZ000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12日

开标日期:2024年2月2日

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蓝鼎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3号浙商创业大厦A幢412、413室

投标金额:人民币壹佰零陆万肆仟陆佰玖拾伍元整(¥1064695元)

质量: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蚌埠市清泉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蚌埠市淮上区长征北路978号清泉环保

投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贰仟陆佰玖拾壹元零捌分(¥1252691.08元)

质量: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方式:0551-825610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项目负责人:薛工

联系电话:0551-87011304

公示期: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人:薛工,联系电话:0551-8701130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2日

附件:

14-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10-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房楼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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