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就普通PCR仪、微量紫外线分光光度计组织院内单一来源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谈判采购名称:普通PCR仪、微量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文件编号:YG-SB20190520
发布网站: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官网
谈判公告时间:2019/5/22 -2019/5/28
投标截止时间:2019/6/3 15:20
谈判时间:2019/6/3 15:20
谈判地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采购预算
包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金额 (万元) |
生产厂家 |
01 |
普通PCR仪(基因扩增仪) |
ETC811 |
台 |
2 |
3.05 |
6.1 |
苏州东胜兴业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微量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
nanodropone |
台 |
1 |
15 |
15 |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条件
以上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谈判项目行业相关资质,应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到招标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预审材料及要求:
1、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被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提供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如厂家直投)。
以上材料复印件全部需盖章,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招标公告有效时间。
报名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报名及资格预审的,招标管理办公室不受理其投标。
不同公司的股东中有共同股东组成的不得同时报名,近三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报名。
四、谈判文件获取
潜在谈判响应人可直接从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谈判文件。
如对文件有异议,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材料及质疑内容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向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提出合理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潜在投标人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管理办公室有权不再受理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质疑。
五、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号楼C区4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钟小姐 联系电话:0752-2288035
附件下载:附件1-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普通PCR仪、微量紫外线分光光度计.doc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19 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