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叉车维修第二次集中询价(议价)公告(编号:柳辆询价[2023]15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
叉车维修第二次集中询价(议价)公告
(编号:柳辆询价[2023] 15号)
一、集中询价条件
集中询价(议价)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集中询价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柳州车辆段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柳州车辆段集中询价(议价)管理办法》,具备集中询价(议价)条件。
二、集中询价(议价)内容:柳州车辆段2023年叉车维修(详见附件1)。
三、参与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报价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3.专业资质:报价人须具备叉车修理资质,需提供2020年以来叉车维修业绩,附证明文件。
4.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
四、廉洁承诺要求
双方秉承公开、公平、公正采供原则,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为防止采、供行为实施过程出现廉政风险问题,供方应签订廉政承诺协议书,详见附件2。
五、参与报价须知
1.集中询价资料获取方式: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下载获取。
2.提交报价资料方式及地址
⑴现场投递:须封装完好专人递交至实施采购部门,地址详见本公告第八条。封面注明:柳州车辆段(柳辆询价〔2023〕15号报价单)+报价单位全称。
⑵邮寄快递:邮寄地址详见本公告第八条。外包装封面注明:柳州车辆段(柳辆询价〔2023〕15号报价单)+报价单位全称。
注:递交报价资料应清晰易辩,如资料不全、内容辩识不清及逾期递交的则视为无效。为确保公平竞价原则、防止报价信息泄露,不接受资料传真递交方式.
⑶报价期限: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节假日及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投递,已在第一次询价递交过报价文件的无需重复递交。
4.报价资料所需材料及要求: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廉洁承诺书》(附件2)、《报价表》(附件3),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字。以及要求提供的专业资质等其他资料。
5.集中询价方组织进行一次现场勘察和技术交底,报价人应到现场评估和勘察,接待时间统一安排于2023年1月30日15时在柳州车辆段办公楼209办公室。
六、询价原则及成交条件
1.询价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保密原则进行。
2.参与报价商家需三家以上,资格审查按本公告第三条执行。
3.首次报价不足三家情形由采购方重新挂网二次询价,第一次报价价格仍视为有效。
4.同等质量、同等售后服务条件下,符合询价要求且不超过预算价的基础上,总报价最低的优先考虑为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说明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工具、材料、机械设备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一切费用。
2.柳州车辆段2023年叉车维修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4),维护标准(现场勘察时提供)。
3.报价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成交结果,其行为造成对方利益受损,责任则由违约方承担。
4.遇我段上级政策变动,我方可随时中止合同。
八、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及部门
1.采购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
2.采购实施部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办公室
3.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永前路6区9号
4.电子邮箱:lzcldxj@163.com(备注:柳州车辆段询价首字母)
5.联系人:范主任
6.联系电话:0772-3954424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免章)
2023年 1月29日
附件1:
柳州车辆段业务外包项目采购计划表(柳辆询价2023年第15号)
序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实施期限 | 采购数量 | 外包项目主要内容 | 主办单位 | 资质能力及要求 |
1 | 柳州车辆段2023年叉车维修 | 柳州车辆段段部 | 合同签订之日—2023.12.31 | 80件 | 1.柳州车辆段所有正常使用的内燃叉车25台、4台蓄电池叉车(详见清单),委托进行日常检修(按工艺标准小修、中修,附检修工艺标准)、维护保养、调试、故障处理、专项检查、配合年度检验,各级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承修单承担,承修单位应按照国铁集团、南宁局集团公司及柳州车辆段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规定,对叉车进行日常维修维护服务、故障处理,保障叉车的正常使用。对维修后的叉车进行日常交接、记录,承修单位应保证叉车的出勤率达95%以上,完好率达97%以上。 2.报价为包工包料,免费上门服务。 | 柳州车辆段 | 1.报价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报价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3.专业资质:报价人须具备叉车维修资质,需提供2020年以来铁路车辆系统设备维修业绩,附证明文件。 4.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 |
主办单位联系人:范主任 联系电话: 013-54424
附件2: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1.双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竞价工作。
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3.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4.不与集中询价人、集中询价代理机构(如有)及其他报价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5.不向集中询价人、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不向集中询价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自觉遵守需方评审规定,不私下接触评标人员。
8.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做伪证、解脱、说情。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集中询价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
承诺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附件3:
叉车维修集中询价(议价)报价表
询价(议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询价(议价)编号:柳辆询价[2023] 15号
服务名称: 叉车维修
价格单位:元
服务名称 | 数量 | 不含税 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 总价 | 含税总价 | 承诺增值税税率 | 是否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 项目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内燃叉车维修 | 25 | | | | | |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柳州车辆段 | |
蓄电池叉车维修 | 4 | | | | | | | | ||
总报价(不含税):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 ||||||||||
总报价(含税):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注:1.询价(议价)报价(单价、合价、总价)的含税价、税率、不含税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必须填写,询价(议价)报价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无文字报价、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与询价(议价)文件格式内容要求不一致并导致引起较大歧义等较大问题的,报价无效。
2. 询价(议价)报价(单价、合价、总价)以不含税价为基础,根据税率计算填写含税价,计算公式为:含税价=不含税价×(1+税率)。
3. 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变,含税价根据国家的税率的变化相应调整。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在备注栏中列示;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表格格式。
5.询价(议价)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后有效。
附件4:
柳州车辆段叉车维修内容及要求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工作量 | 项目期限 | 备注 | |
叉车维修 | CPCD30、CPD30 | 29 | 签订合同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 |
技术标准 | 执行TSG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系统设备综合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以及适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最新版本、国铁集团技术文件。 | ||||
技术要求 | 一、技术要求 1.柳州车辆段所有正常使用的叉车共29台,其中内燃叉车25台、4台蓄电池叉车,委托进行日常检修(按工艺标准小修、中修,附检修工艺标准)、维护保养、调试、故障处理、专项检查、配合年度检验,各级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承修单承担,承修单位应按照国铁集团、南宁局集团公司及柳州车辆段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规定,对叉车进行日常维修维护服务、故障处理,保障叉车的正常使用。 2.对维修后的叉车进行日常交接、记录,承修单位应保证叉车的出勤率达95%以上,完好率达97%以上。 二、其他要求 1.叉车维修项目为包工包料,报价包含日常检修(按工艺标准小修、中修,附检修工艺标准)、维护保养、安装调试、配件购置、故障处理、专项检查、配合年度检验,各级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含税(须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能提供相匹配的维修设备配件、材料及具有现场维修能力。 3.报价人提供的配件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行业、国铁集团最新的有关质量标准、满足项目技术要求的产品。 4.报价人投标前应到柳州车辆段段内现场对设备进行现场评估及勘察,投标时须提供维修项目的详细内容。 5.报价须包含必须维修或更换的项目,对有具体数量约定的,结算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但结算金额不能超过中标金额)。 6.报价人承诺投标产品具有合法独立知识产权,无经济及技术专利纠纷。 7.报价人必须在不影响柳州车辆段的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穿插进行维修或利用节假日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在合同期限内正常运行。投标时须提供设备维修计划及履约能力情况。 | ||||
质量要求 |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3个月,维修合同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免费维修或更换部件,更换部件重新计算质保期。 | ||||
验收要求 | 1.按照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以及现行国家、行业、国铁集团、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车辆段有关标准逐项检验。 2.交货时双方人员共同进行上机试验,试验不合格或出现问题的由供方负责维修。 | ||||
其他要求 | 1.报价人应在维修点配备足够的维修人员进行驻点维修,处理临时故障。设备在维修期内出现故障,报价人应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即时响应,20分钟内安排维修服务人员到现场服务并解决问题。一般故障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修复时,报价人须向询价人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维修方案及修复时间,与询价人协商确定处理方案,并按照处理方案修复故障。 2.报价人派出的维修人员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 3.报价人根据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提交给询价人,报价人应依据国铁集团、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柳州车辆段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规定,按维修计划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做好月度安全检查、设备中小修,填写相关维修记录。 4.报价人安排专业人员每月对维保范围内设备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修理,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5.报价人应保障设备的状态良好,如询价人及上级部门检查发现问题作出扣款处理的,询价人可按相同数额直接从报价人的委托费中扣除。设备维修质量问题询价人可参考《柳州车辆段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从报价人的委托费中扣除。 6.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报价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询价人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报价人支付本月维修费。合同期最后一个月,如不存在任何质量和服务纠纷的前提下,询价人将最后一个月维修费于30天内无息支付给报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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