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楼梯塑胶地面维修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dl2023231
预算金额7.71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子涵0555-237600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JCDL2023231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楼梯塑胶地面维修工程
发包方式
公开比选
发包人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概况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楼梯塑胶地面维修工程:该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塑胶地面及踢脚线447.18m2,重新铺贴2mm同质透心塑胶地面及踢脚线447.18m2,拆除原有金属防滑条546.9m,重新安装金属防滑条546.9m等。
计划工期
7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
合格
发包范围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楼梯塑胶地面维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77137.12元
参加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比选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  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响应。
报名要求
1、比选人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下午17 :00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网址)至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江东大道与雨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办理报名手续。
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江东大道与雨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3、比选单位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9:30前递交项目比选确认函及附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比选办法
1、不高于招标控制价,总报价合理,且响应文件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总报价为有效响应总报价,参与成交人选择。
注:本项目供应商只需报总价(无需清单报价)作为成交价即合同价。一旦成交,合同价按成交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结算时,按控制价清单项各项同比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及不可竞争项目的金额除外)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工程量清单没有暂列金额、暂估价及不可竞争项目金额的,按照成交价与控制价的比例下浮;工程量清单有暂列金额、暂估价及不可竞争项目金额的,按照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不可竞争项目金额后的成交价与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不可竞争项目金额后的控制价的比例下浮。例:项目控制价100万元(其中含暂列金额、暂估价及不可竞争项目金额合计2万元),成交价82万元,按照(82-2)÷(100-2)=80÷98的比例下浮。
2、有效总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人。若出现有效总响应报价相同的,采用摇号方式确定成交人。摇号方式如下:
(1)按照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对所有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可以参与成交人选择摇号程序的供应商进行统一编号,一个供应商对应一个号码;
(2)在发包人代表的监督下,由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供应商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3、按以上程序确定的供应商,如不符合本项目公告中资格要求的,则按照规定的编号进行顺延;若顺延至最后一个号码仍无符合本项目公告中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则继续从代理机构公布的序号1号进行顺延;全部顺延完毕,均无符合本项目公告中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则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壹仟伍佰元整,由成交人支付。
特别提示1
1、比选单位在进行参加比选信息登记后,可以放弃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报名的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名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3、成交人请在比选结束后3日内到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处联系合同签订事宜,无故逾期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4、如审计结果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支付;审计结果低于合同价按审计价支付。5、承揽人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施工过程中任何工程变更或增加工程量,都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许可,否则发包人有权拒办签证。
特别提示2
参加比选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将该企业上报至建设单位处理,并列入黑名单: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2、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定期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发现成交企业有违法转包分包、中途毁约、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严重拖延工期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行为,发包人视情况将课以承包人10000-30000元/次的违约金。
5、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合同授予
①合同文本推荐使用100万内清单计价承揽合同;
②成交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发包人: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慈湖河路1000号                                    
联系人: 黄主任                 
电话: 0555-247112                                                           
 
代理机构: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八层,江东大道与雨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邮编:243000  
联 系 人:蒋子涵 高邦衡
电  话:0555-237600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