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吴中综保区集宿楼公区提升改造工程
金额
26.6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苏州吴中经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吴中综保区集宿楼公区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后审)
一、苏州吴中经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吴中综保区集宿楼公区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吴开管委审备〔2023〕27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
二、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经开区
所属地区:吴中区
(2)工程规模:拆除更换矿棉板吊顶约210平方米,新增玻璃隔断约100平方米,新增室外格栅铝板约150平方米,消防栓改造2处、防火门2樘,新增空调4台,照明及动力系统、监控系统改造等,合同估算价26.662833万元。
(3)工期:30日历天。
四、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五、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7)本工程采用2023年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单位-建筑装饰类承包商名录。
(8)类似业绩: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020年05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改造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备案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查询不到的业绩不予认可。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9.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9.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9.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9.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9.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最新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缴费证明。
(11)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资质需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指定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三)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①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②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③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④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以上情况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吴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并报吴中区住建局招标办。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预算等相关材料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费为人民币300元,开标时现金缴纳,不予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14:30时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明溪路18号二楼开标室(东侧电梯上2楼)
八、其它事项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2.根据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和苏清办【2021】5 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不得参加招投标。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9楼
联系人:蒋杰 联系电话:0512-65629282
2、建设单位:苏州吴中经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叶凡 联系电话:0512-65200345
十、本项目公告期:2023年05月08日起至2023年05月15日
十一、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8日
附件.rar
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后审)
一、苏州吴中经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吴中综保区集宿楼公区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吴开管委审备〔2023〕27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
二、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经开区
所属地区:吴中区
(2)工程规模:拆除更换矿棉板吊顶约210平方米,新增玻璃隔断约100平方米,新增室外格栅铝板约150平方米,消防栓改造2处、防火门2樘,新增空调4台,照明及动力系统、监控系统改造等,合同估算价26.662833万元。
(3)工期:30日历天。
四、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0001 |
标段内容 | 吴中综保区集宿楼公区提升改造工程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22.930036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五、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7)本工程采用2023年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单位-建筑装饰类承包商名录。
(8)类似业绩: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020年05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改造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备案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查询不到的业绩不予认可。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9.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9.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9.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9.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9.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最新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缴费证明。
(11)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资质需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指定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三)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①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②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③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④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以上情况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吴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并报吴中区住建局招标办。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预算等相关材料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费为人民币300元,开标时现金缴纳,不予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14:30时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明溪路18号二楼开标室(东侧电梯上2楼)
八、其它事项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2.根据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和苏清办【2021】5 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不得参加招投标。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9楼
联系人:蒋杰 联系电话:0512-65629282
2、建设单位:苏州吴中经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叶凡 联系电话:0512-65200345
十、本项目公告期:2023年05月08日起至2023年05月15日
十一、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8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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