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子县千年古县形象宣传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4282022CCS00169
二、项目名称:长子县千年古县形象宣传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长子县千年古县形象宣传 | 全媒体宣传、网络舆情研判分析、全媒体培训、专版宣传等工作 | 598000.00 | 长治日报社 | 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8号 | 12140400406270107X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长子县千年古县形象宣传 | 全媒体宣传、网络舆情研判分析、全媒体培训、专版宣传等工作 | 1年 | 符合国家相关的现行规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郝维英,王煜中,马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子县融媒体中心
地 址:长子县会堂四楼
联系方式:1553453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龙泽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潞阳门南路77号
联系方式:17635537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7635537596
附件信息:
长子县千年古县形象宣传磋商文件.doc长子县千年古县形象宣传磋商文件.doc
393.3K
日期:二○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龙泽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采购人:长子县融媒体中心项目编号:1404282022CCS00169磋商文件长子县千年古县形象宣传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5第三部分评审方法2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3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长子县千年古县形象宣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9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26
合同履行期限:1年采购需求:全媒体宣传、网络舆情研判分析、全媒体培训、专版宣传等工作,具体采购需求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中相应规定为准。预算金额:600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长子县千年古县形象宣传项目编号:1404282022CCS00169
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时间:2022年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00元方式:在线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间:2022年8月08日00:00至2022年8月13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地址:长子县会堂四楼名称:长子县融媒体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其他补充事宜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7635537596地址:长治市潞州区潞阳门南路77号名称:山西龙泽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5534532333
序号细目内容1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长子县融媒体中心长子县会堂四楼1553453233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山西龙泽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长治市潞州区潞阳门南路77号肖先生176355375963项目名称长子县千年古县形象宣传4服务期限1年5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应用信用承诺函”的相关证明材料。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0天7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缩写)账户名称:山西龙泽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开户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行西街支行开户账号:457241010300000029402开户行行号:402164006011保证金凭证: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等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基本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8响应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递交地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9磋商时间及地址时间:2022年8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址:长治市潞州区捉马西大街与太行北路交叉口东南60米锦浩诚科技四层会议室10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推荐专家1人,评审专家2人11预算金额600000.00元。凡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其投标将被拒绝。1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序号细目内容1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长子县融媒体中心长子县会堂四楼1553453233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山西龙泽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长治市潞州区潞阳门南路77号肖先生176355375963项目名称长子县千年古县形象宣传4服务期限1年5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应用信用承诺函”的相关证明材料。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0天7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缩写)账户名称:山西龙泽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开户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行西街支行开户账号:457241010300000029402开户行行号:402164006011保证金凭证: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等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基本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8响应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递交地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9磋商时间及地址时间:2022年8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址:长治市潞州区捉马西大街与太行北路交叉口东南60米锦浩诚科技四层会议室10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推荐专家1人,评审专家2人11预算金额600000.00元。凡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其投标将被拒绝。1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电话:17635537596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2.2“潜在供应商”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1“服务”系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及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5“采购人”系指长子县融媒体中心。2.4“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山西龙泽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文件》和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4供应商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⑸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其本次投标存在骗取成交或恶意竞标行为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恶意竞标、违约或存在重大工程、技术质量问题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2)被各级政府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被责令停业的;
开户银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行西街支行开户名称:山西龙泽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2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日期前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4.1供应商应提供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的磋商保证金,此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4.磋商保证金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4.4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磋商保证金:4.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4.3(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行号:402164006011开户行账号:457241010300000029402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5.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4.7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参与和准备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4.6采购代理服务费4.5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公告;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要求,以及采购、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六部分内容组成:
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在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6.6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1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1)商务部分: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指南制作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供应商应按照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解密等操作。
具备会计审计资格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提供2021年度的决算分析报告(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纳税凭证(近半年任意一次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缴纳证明(近一年任意一次缴纳的的社保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企业简况;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保证金缴费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2)技术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注: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长财采[2022]4号文规定的证明材料;*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如适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服务方案*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人员安排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4)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3)本次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报价。(2)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超过本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8.4报价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在电子平台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报价一览表。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4)供应商要按服务内容填写服务分项报价表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3)本次谈判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2)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实际报价为准)。9.4报价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报价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4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5)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谈判时予以考虑。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11.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电子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电子章。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电子章。
12.响应文件的递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12.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12.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2.1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辑并加密后上传.
14.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磋商程序: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两轮报价的方式进行,但磋商小组也可根据现场情况增加磋商和报价的轮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磋商结束后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五、磋商程序及开启仪式13.1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应当拒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重新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在线递交。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未使用最新发布的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的。
15.2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5.1财政部门会同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组建磋商小组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4.2第一轮公开报价后开启开标一览表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字确认。14.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供应商在工作人员下达标书开启命令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报价视为无效。
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16.2符合性审核16.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需按照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评审办法中的条款执行。16.审核15.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详细资质原件需按照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评审办法中的条款执行。
D、投标服务质量、服务周期、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C、响应有效期不足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电子章的;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2)重大偏离是响应文件要求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5)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6.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16.4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8.磋商17.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17.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在政采云电子平台做出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投标。17.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响应文件的澄清16.5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5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在政采云平台上作出的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磋商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4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在政采云电子平台作出明确的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8.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2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19.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政采云电子平台进行,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磋商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19.最后报价18.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1.2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0.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0.1经磋商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综合评审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2.评审复核21.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3.评标过程保密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报告本级财政部门。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5.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终止:25.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4.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3.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5.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5.2终止后,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采购项目终止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7.签订合同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在政采云平台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成交通知七、签订合同
八、保密和披露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最多不得超过30日)。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询问和质疑29.2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保密
31.3供应商已经参与了投标,并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1.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1.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有询问或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询问
(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4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A、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
31.8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E、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D、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C、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B、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10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11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起投诉的日期。(5)法律依据;
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31.1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十、供应商违规处罚(4)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2)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1)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31.13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第三部分评审方法(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提供虚假材料;(1)捏造事实;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5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4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3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总则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2.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2.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1.6(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3.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2.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4.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6.1磋商小组须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包括但不仅限于: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明是否属实、是否有有效签字或盖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账户信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应用信用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无违法记录声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符合性审细则报价是否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保证金缴纳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明是否属实、是否有有效签字或盖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账户信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应用信用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无违法记录声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符合性审细则报价是否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保证金缴纳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资格、符合评审
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组项目规定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D、投标货物质量、服务周期、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C、响应有效期不足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7.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7.3综合评分明细表7.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7.1本次评标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7、综合评分I、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采购范围:全媒体宣传、网络舆情研判分析、全媒体培训、专版宣传等工作1、项目名称:长子县千年古县形象宣传一、商务要求: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评分细则(满分100分)7.3.2综合评分明细表
1、全媒体宣传。根据长子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年度宣传工作任务,确定全年的宣传工作计划。二、技术要求6、付款方式: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现行规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媒介推广3、合同履行期限:1年
乙方:甲方: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4、全媒体培训。对长子县融媒体中心采编队伍进行专项培训。3、网络舆情研判和分析。对涉及长子县有关的重大突发网络舆情,供应商提供相关的专业舆情分析报告,并给出专业的处置建议,协助长子县委、县政府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和相关处置工作。2、全媒体建设。充分利用长子县融媒体中心投资建设的指挥调度大厅、演播室、虚拟化演播平台等设施,对接长子县政务服务功能,打造在长子最具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逐步提升粉丝量和关注度,陆续开通电子政务在线服务、网络直播等功能,努力把长子县融媒体中心发展成为集\"新闻、政务、服务、直播\"为一体的信息服务综合平台o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二)中标(成交)通知书;(一)本合同条款;一、合同文本构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
大写:。三、合同金额:人民币:。二、合同内容:(七)本合同附件。(六)技术规格和要求;(五)磋商(采购)文件;
2、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交所有检测报告后,支付进度款。1、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项目完成经合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二)支付方式财政拨款。(一)支付途径四、合同款支付
2、及时支付乙方的项目费用。1、有权对本项目工作提出明确、细致的要求。六、甲方责任和权利。五、项目完成期限:3、其他支付方式:。
3、严格按照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执行采样;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1、需甲方配合的工作,乙方应提前与甲方沟通协调。七、乙方责任和权利4、甲方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3、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信息。
3、对因抽样流程不规范,造成检测结果不能应用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检测结果有争议并经复检证明承担任务检测机构数据错误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上述情况出现一次的,暂停承担检测任务,累计出现两次的,取消承检资格。2、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项目价款的%,人民币元。八、违约责任5、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照抽检任务的品种、下达日期先后次序有序整理抽检任务档案材料,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4、检测工作结束后,乙方按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
十一、争议本合同经合同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后,合同生效。十、合同生效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九、不可抗力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份,正本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副本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附则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二、补充协议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注:本章为合同参考文本,具体的内容(违约责任、考核细则等方面)于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确定。年月日行号:行号:帐号:帐号: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须知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致:一、响应函(格式)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2条款规定编制目录(格式自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名或印鉴)
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及附表。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等。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我方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为:(大写)(小写)元人民币。(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0、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日期: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姓名: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致:(采购人)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注:后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致(采购人):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日期: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特此声明!(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联系地址和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五、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六、近三年同类型业绩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公章):
甲方单位全称 | 合同金额 | 服务期限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七、报价一览表(格式)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2、此表如打印不下,可另附页。1、供应商应附与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同类型项目相一致的业绩,要求必须提供合同。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全称 | |
投标报价 | 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
服务地点 | |
质量要求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按人员安排扩展此表,表格后附相关身份证、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九、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八、项目人员安排表(格式)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现 所 在 机构或部门 | 服务时间 | |||||
在本项目中担当的工作内容 | ||||||
日期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备注 | |||
性策政十、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成立时间 | 其中 | 职称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其他人员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如适用)分部求要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日期: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