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茶陵县犀城大道路段等交通设施提质改造项目(茶陵县犀城大道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及配套交通标志项目)(包1)合同公告
金额
92.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株茶财釆计[2024]000004号
预算金额92.2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程玲
中标联系人郑煜13775636035
公告正文

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茶陵县犀城大道路段等交通设施提质改造项目(茶陵县犀城大道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及配套交通标志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3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茶财釆计[2024]000004号-1
采购人(全称):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甲方)
供应商(全称):常州量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犀城大道路段等交通设施提质改造项目(茶陵县犀城大道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及配套交通标志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釆计[2024]000004号
3、项目内容:茶陵县犀城大道路段等交通设施提质改造项目(茶陵县犀城大道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及配套交通标志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周程玲
6、联系电话:0731-2525368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22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01固定总价 02固定单价 03成本补偿 04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01全额付款:                   
02预付款:                   
03分期付款: 见附件
04成本补偿:                   
05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2月22日,完成日期:2024年04月02日。总日历天数:40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
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2-22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2月22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周程玲委托代理人:郑煜
电 话:18073307616电 话:13775636035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孙家村委8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太湖路支行
 帐 号:61170104001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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