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3 11: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顺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7210701100300001
本项目于2023年6月12日8:30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顺昌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顺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设计规模0.3万吨/天,采用“格栅沉砂及进水泵房+调节池”预处理工艺,主体生化处理采用“水解酸化+两级A/0”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滤布滤池”;尾水消毒采用“次氯酸钠+紫外线消毒”工艺。改造工程:主要包括事故池1座(原调节池和事故池清淤后增设穿孔曝气管、增设一体化钢制细格栅),滤布滤池消毒池1 座(更换滤布滤池设备),生产用房1座(其中风机房新增鼓风机2 台,加间新增次氯酸的及PAM投加系统、配电间新增部分电气设备),污泥浓缩池及调理池1座(将原2格污泥池缩其中1格增加搅拌器后改为污泥调理池)。新建工程:主要包括水解酸化+两级A/0池1座,二沉池1座,污泥泵井1座,混凝反应池1座,三沉池1座,除臭设备1座。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K值:8.13%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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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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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捌拾壹万叁仟壹佰肆拾陆元(¥28813146元)其中:①项目建设部分投标总报价=16640546元(其中建安下浮率K为9.18%);②项目合作期内运营服务费总报价(5年)=12172600元(其中项目提升改造前年固定污水处理服务费为1232000元/年、项目提升改造前可变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0.88元/吨;项目提升改造后年固定污水处理服务费为 1563500元/年、项目提升改造后可变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0.85元/吨。
(2)项目总负责人:邓磊(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ZGB05058593)。
(3)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365个日历日,自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节点工期约定详见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运营期5年,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第5年后该自然日前一日的期间(具体运营期限详见本项目《委托运营合同》)。
(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运营管理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委托运营合同》。
(5)业绩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日期 |
建设单位 |
林前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日处理4000吨 |
竣工日期:2021年03月26日 |
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
石狮市海洋生物食品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排水管道工程EPC项目 |
工程总投资为8021.22万,日处理量0.75 万吨/日 |
竣工日期:2021年03月1日 |
福建石狮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微颖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工程 PPP 项目 |
2万吨/天 |
开始运营日期:2019年3月26日 |
卓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 |
九江县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 PPP 项目 |
2万吨/天 |
开始运营日期:2020年1月1日 |
九江县赤湖工业园管理局 |
砀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2万吨/天 |
开始运营日期:2017年6月8日 |
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隆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及其配套管网工程PPP 项目 |
1.25万吨/天 |
开始运营日期:2020年4月1日 |
四川隆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中贤(组长)、李礼治、郑伟彬、范通明、陈芝荣
7、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25日。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332862690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
电话:0591-28059650,传真:0591-28059659
联系人:李女士
9、监督部门
名称:顺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顺昌县城中路50号
联系电话:0599-7835465
招标人:顺昌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