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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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2058号
本招标项目 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项管〔2022〕251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10-331100-04-01-449934,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工程总承包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1 项目概况
项目管道设计起点为胡村水厂出厂管道预留接口,设计终点为祥龙路、南明路、秀山路、通济街、水腊公路等现状管道接口及规划管道预留接口。项目主要新建全长约 15 千米 DN800-DN1800 的给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绿化恢复和智能监测系统等,工程总投资约18144.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566.91万元。具体包括:
(一)加压管道(DN1000-DN1200)全长约 4.8 千米。其中:1.第一段(胡村水厂至大沅街)起点为胡村水厂,终点为大沅街和南明路交界。规划仙霞路段管径为 DN1200,靠近规划道路南侧敷设;支二路段管径为 DN1000,沿道路东侧敷设;水腊公路段管径为 DN1000,沿道路北侧敷设;南明路段管径为DN1000,沿道路东侧敷设。
2.第二段(支二路至秀山路)起点为支二路和祥龙路交界,终点为秀山路和祥龙路交界。全线管径为 DN1000,沿祥龙路南侧敷设。
(二)重力流管道(DN800-DN1800)全长约 10.2 千米。其中:1.第一段(胡村水厂至遂松路)起点为胡村水厂,终点为遂松路和水腊公路交界。规划仙霞路段管径为 DN1800,靠近规划道路南侧敷设;支二路段管径为 DN1800,沿道路西侧敷设;水腊公路段管径为 DN1600、DN1000,沿道路北侧敷设。
2.第二段(水腊公路至惠民街)起点为水腊公路和南明路交界,终点为惠民街和南明路交界。全线管径为 DN1400,沿南明路东侧敷设。
3.第三段(水腊公路至大沅街)起点为水腊公路和秀山路交界,终点为大沅街和秀山路交界。全线管径为 DN1400、DN1200,沿秀山路西侧敷设。
4.第四段(秀山路至缙青路)起点为秀山路和缙青路交界,终点为通济街和缙青路交界。全线管径为 DN800,秀山路至规划龙石溪段管道沿道路南侧敷设,规划龙石溪至缙青路段管道沿道路北侧敷设。
项目全线管道主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局部跨越河流、穿越道路等特殊节点采用钢管。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2.2.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2.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包括加压管道、重力流管道)等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2.2.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地理信息测量、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供水管网的终身免费维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除必须由发包人委托并支付的费用外,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2.2.5总承包管理: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配合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审核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3 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2.3.1工期要求:在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其中在2023年10月31前完成全线通水)。其中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7日历天内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2.3.2 质量要求
①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② 施工质量要求: 合格 。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自开标之日前5周年内,以竣(完)工时间为准]具有以独立身份(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建过单个合同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给排水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R工程中标通知书、R工程合同、R工程竣工验收文件、R业主证明,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R其它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3 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以下资格条件:
3.3.1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3.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3.3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3.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满足3.3.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或3.3.3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拟派,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或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下载招标文件。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8日9 时 00 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五楼 )指定窗口。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
招标单位: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市北环路155号
联 系 人:朱锦涛
联系电话:0578-2201053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林波军、沈丽君
电话:0578-2121173、2172379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2022年6月28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6月28日
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项目前期资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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