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邑县]高邑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2022年度)-九至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平卓涛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超杰0311-6812399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4
公告正文

高邑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2022年度)-九至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2022年度)-九至十一标段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高审招标核【2021】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高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九标段:三中东侧规划路(凤头路-太行路)雨污分流工程北起凤头路,南至太行路,全长445m,新建800mm雨水管道和400mm污水管道,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配套建设交通及照明工程。十标段:府东街(太行路-刘秀路)雨污分流工程北起太行路,南至刘秀路,全长452m,新建800mm雨水管道和400mm污水管道,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配套建设交通、照明工程。十一标段:顺城街(太行路-刘秀路)雨污分流工程北起太行路,南至刘秀路,全长445m,新建800mm雨水管道和400mm污水管道,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配套建设包括交通、照明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具体项目名称:九标段:三中东侧规划路(凤头路—太行路)雨污分流工程;十标段:府东街(太行路-刘秀路)雨污分流工程;十一标段:顺城街(太行路-刘秀路)雨污分流工程。工期:18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注:因近期疫情情况,投标人不需到场,自行做好解密等相关工作。特别提示:监督部门:高邑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311-84031228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高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兴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高邑县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邮 编:

/

邮 编:

050000

联系人:

平卓涛

联系人:

闫超杰

电 话:

0311-84209888

电 话:

0311-68123998

邮 箱

/

邮 箱

XHDL68@163.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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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311902004510101

招标文件如下:
高邑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2022年度)-九至十一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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