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本桓高速公路PPP项目一工区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塔式起重机租赁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编号:
BHGS-SBZL-2023-016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179959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crecgec.com
公告性质: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公告名称: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本桓高速公路PPP项目一工区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塔式起重机租赁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公告
公告内容:
竞争性谈判公告 1.1、租赁条件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本桓高速公路PPP项目一工区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正在施工,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租赁。本次竞谈包件售价500元。 1.2、项目概况与租赁内容 新建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辽宁本桓高速公路PPP项目一工区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位于辽宁省本溪市境内,主要工程范围为本工区内(K0+000-K6+070段,6.07km)路基、桥梁、隧道及房建工程。主要工程数量:双连拱隧道1座,路基挖方133.28万方、填方113.3万方;特大桥2座,大桥7座,小桥1座,通道7座,涵洞6座,互通跨线桥8座,桩基础620根,墩柱472根。 工期:2022年9月1日开工,2026年1月31日交工验收。总工期48个月。 1.2.2、工程内容:威宁互通B、C匝道,太子河特大桥,详见需求表,(因招标方数量的不确定性,此次竞谈数量为暂定,实行单价综合评分制,具体以甲方通知单为准,请各投标方悉知)。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经营范围符合机械租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具有招标相应能力及经验的机械租赁公司租赁资质,服务优质、和招标单位一年以上未发生任何不合理纠纷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设备供应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机械租赁相关资质。 (3)质量能力要求:投标的设备出厂日期必须为2019年7月1日以后,并且具有有效的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等资料、操作人员具有有效的操作证、身体健康证明。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具有30万以上的垫付能力,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 (5)租赁业绩要求:需要有近年来从事过类似行业机械设备租赁工作的业绩,需提供近两年内报价设备的租赁合同(含明细);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2021至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限内;近两年在本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管辖项目范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两年在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及运营单位未明文禁止使用; (7)施工能力要求:投标方须具备投标设备的供应能力,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合格证等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被招标人业主通报或禁入的限制申报。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1.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谈判资料的获取 1.4.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988000) 1.4.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竞标人:请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竞争性谈判设备租赁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1.4.3竞标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包件售价500元,足额现金转入到竞争性谈判人指定账户: 全称: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本桓高速公路项目一工区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账号:2011010192701176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汇款单须注明:本桓高速项目一工区一分部塔式起重机租赁标书款+包件号 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标书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1.4.4潜在竞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23年7月16日9:00前将竞标申请表(附表二)、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汇款单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电子邮件(1109510525@qq.com),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竞争性谈判相应设备进行响应。 1.5、谈判资料的递交 1.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递交地点: 平台上传:网上报价及电子版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请各竞标人尽量提前上传,以免网络问题延误。) 1.5.2开标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00分(即投标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即递交地点。 1.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竞争性谈判人不予受理。 1.5.4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报价文件电子版或报价的,将拒绝接受其纸质版投标文件 1.5.5开标结束直接进入谈判环节,谈判结束后竞标人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二次报价,未在网上二次报价视为放弃二次报价。 1.5.6投标人应保证书面递交的投标文件与平台上传的文件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谈判公告后,请于规定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 1.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地址: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本桓高速公路PPP项目一工区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联 系 人:范杰15712416053 2023年07月1日 附件一:包件划分情况表 需求汇总表
附表二:竞标申请表 竞标申请表 竞争性谈判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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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2023-07-13 09:37:19
相关标段(包)编号:
G11000000811799590010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结束日期:
2023-07-16 09:00:00
公告发布责任人:
公告发布责任人证件种类:
公告发布责任人证件号码:
公告发布媒体:
是否公开:
公开类型:
授权使用
版本号:
20230713093719
02平台信息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交易平台数据验证责任人证件类型:
交易平台数据验证责任人证件号码:
公告附件关联标识号:
交易平台数据验证时间:
03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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