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生态能源PPP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谈判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平财采确临〔2018〕2645号确认书批准,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平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平湖市生态能源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邀请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参加。
一.采购人名称:平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单一来源编号: zgtzzx-2018-zjph-01
三.采购项目名称:平湖市生态能源PPP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平湖市生态能源PPP项目 |
1 |
项 |
110167.93万元 |
平湖市生态能源PPP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原金桥村东南角,项目占地面积约156655.2m2(约235亩)。本项目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餐厨垃圾预处理项目、应急填埋场项目三项内容,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厂1500t/d(近期规模为1000t/d);餐厨垃圾180t/d(其中餐饮70t/d,厨余100t/d,废弃食用油脂10t/d),预留远期服务面扩大增量;应急填埋场库容28.4万立方(其中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库容为5万立方,飞灰填埋区库容为10.4万立方,其他一般固废填埋区库容为13万立方,分区填埋)。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 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投融资、方案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具备满足本项目采购之服务需求的相应实力;
4.为本项目所邀请的供应商。
七.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址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1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2. 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街道平成路535号
3. 报名具体要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提交供应商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八. 公告期限:2018年10月30日-11月5日
九. 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09:00(北京时间)
十. 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一.单一来源谈判时间:2018年11月6日09:00(北京时间)
十二.单一来源谈判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三.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09:00前
收款单位: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平湖市支行
账号:33001637327059005162
十四.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单一来源谈判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022312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街道平成路53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021-60203034
传真:021-60203111
邮箱:wurui@cicoc.cn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2层
邮编:2000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阮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
地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平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信息:
平湖市生态能源PPP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发布版).pdf
282.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