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口新区共同富裕示范园区(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二期)项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23-09-16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瓯江口新区共同富裕示范园区(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二期)项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瓯江口新区共同富裕示范园区(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二期)项目已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 以 温瓯集经发审〔2021〕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04245.39万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概算2851.39万元,建设规模:工程总用地面积约39176.04平方米(约58.76亩),总建筑面积1181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2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897平方米。建设地点: 位于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C-10a地块,北临瓯石路、东面雁升路、南接灵蓉街、西临霓翔路。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园林景观、绿化苗木、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景观电气、地下室标线、燃气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497.4911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履约能力的企业,或①和②组成联合体;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个;②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可以为联合体任何一方;③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
3.5其他要求: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人同时具备上述资格或2人具备上述2项资格。注册建造师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履约能力的企业应配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后)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其他要求: / 。
(三)其他: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8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街道灵蓉街66号3号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7-55876932
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宏地壹品国际号5号楼802室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577-86170009、13676709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