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外电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941.1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6-440118-04-01-429658
预算金额941.19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增城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董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2
公告正文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外电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外电工程(第二次)已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6-440118-04-01-42965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增城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增城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
2.2项目规模:项目总负荷6200KVA,其中中新厂区用电负荷为2X1250+2X1600KVA,朱村科教城泵站用电负荷为1X500KVA。机电部分的分界点: 变电站至新建开关房的10KV高压电缆敷设,新建开关房内的低压用电(配电箱及开关、照明灯具、低压线及线槽、插座、环境控制箱、排气扇、排气扇外罩、通风窗机等)。10KV开关房高压开关柜出线至变压器部分(不含变压器至低压柜母线及低压柜,此部分由本项目承包单位实施)包含供配电设备(变压器、高压柜等)、高压电缆、电缆沟、埋管、槽盒、母线槽、防雷及接地装置、排气扇、泄压口、照明、环境控制箱、开关插座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土建工程分界点: 新建开关房的用户红线范围内电缆走廊、地网、设备基础、防雷、槽钢花纹钢板、门窗、内墙粉刷、地板漆、警示线等相关配套设施。用地红线内的10KV电缆走廊、工井、高压配电房、变压器房、低压配电房的设备基础、电缆沟、电缆沟盖板、电房环氧地面、电房门窗,电房附属安健环设施等工程施工。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411993.07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4计划工期:暂定为45日历天,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从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投标人报价已综合考虑工期赶工等费用,中标单位不得以合同工期小于定额工期为由,向建设业主提出费用要求。
2.5招标内容: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高低压配电、辅助设施等所有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不含供电局业扩配套工程内容,但需协调供电局业扩配套工程进度。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业主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2.7承包方式: 全部工程包配合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送电、包文明施工,包调试与测试、包试运行、包竣工验收、包培训、包保修、包现场组织和协调、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发生的整改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除施工围蔽费用外)包干,施工围蔽清单综合单价包干(若无该清单项可重新组价),工程量按实计量。总包服务费、赶工费、夜间施工费、工程优质费等与项目有关其他费用均已经包含在内,综合考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一 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或综合类C3类)或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综合类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3年1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未被纳入国家、省、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公布的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5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为2024年2月22日10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工具下载》电子资审、电子评标相关软件下载: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928327.jhtml
5.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4年2月22日10时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8 开标室。(注:开标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
5.7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 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7.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7.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7.4招标监管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投诉电话:020-8263950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书面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选择线上异议的,其中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开标系统提出。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增城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融媒体中心第八层
电话:13602228023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1月22日17时30分至2024年2月22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增城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融媒体中心第八层
邮 编:/
联 系 人: 董工
电 话:139289925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邮 编:510100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20-8667356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外电工程(第二次)已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6-440118-04-01-42965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增城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增城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
2.2项目规模:项目总负荷6200KVA,其中中新厂区用电负荷为2X1250+2X1600KVA,朱村科教城泵站用电负荷为1X500KVA。机电部分的分界点: 变电站至新建开关房的10KV高压电缆敷设,新建开关房内的低压用电(配电箱及开关、照明灯具、低压线及线槽、插座、环境控制箱、排气扇、排气扇外罩、通风窗机等)。10KV开关房高压开关柜出线至变压器部分(不含变压器至低压柜母线及低压柜,此部分由本项目承包单位实施)包含供配电设备(变压器、高压柜等)、高压电缆、电缆沟、埋管、槽盒、母线槽、防雷及接地装置、排气扇、泄压口、照明、环境控制箱、开关插座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土建工程分界点: 新建开关房的用户红线范围内电缆走廊、地网、设备基础、防雷、槽钢花纹钢板、门窗、内墙粉刷、地板漆、警示线等相关配套设施。用地红线内的10KV电缆走廊、工井、高压配电房、变压器房、低压配电房的设备基础、电缆沟、电缆沟盖板、电房环氧地面、电房门窗,电房附属安健环设施等工程施工。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411993.07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4计划工期:暂定为45日历天,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从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投标人报价已综合考虑工期赶工等费用,中标单位不得以合同工期小于定额工期为由,向建设业主提出费用要求。
2.5招标内容: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高低压配电、辅助设施等所有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不含供电局业扩配套工程内容,但需协调供电局业扩配套工程进度。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业主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2.7承包方式: 全部工程包配合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送电、包文明施工,包调试与测试、包试运行、包竣工验收、包培训、包保修、包现场组织和协调、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发生的整改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除施工围蔽费用外)包干,施工围蔽清单综合单价包干(若无该清单项可重新组价),工程量按实计量。总包服务费、赶工费、夜间施工费、工程优质费等与项目有关其他费用均已经包含在内,综合考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一 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或综合类C3类)或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综合类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3年1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未被纳入国家、省、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公布的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5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为2024年2月22日10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工具下载》电子资审、电子评标相关软件下载: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928327.jhtml
5.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4年2月22日10时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8 开标室。(注:开标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
5.7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 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7.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7.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7.4招标监管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投诉电话:020-8263950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书面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选择线上异议的,其中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开标系统提出。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增城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融媒体中心第八层
电话:13602228023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1月22日17时30分至2024年2月22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增城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融媒体中心第八层
邮 编:/
联 系 人: 董工
电 话:139289925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邮 编:510100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20-8667356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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