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园站等10个加压站无人值守改造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782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工020-8778468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20-8778468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6
公告正文
广园站等10个加压站无人值守改造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广园站等10个加压站无人值守改造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ý施工  þ货物 ý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广园站等10个加压站无人值守改造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7824
1.3采购人: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þ自筹资金   ý财政资金   ý其他:/
1.6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900000.00元,单项最高限价详见《限价公布函》,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所有费用。
2.2项目工期:
ý计划工期
ý有效期: 
þ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要设备到货。
þ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主要设备到货,并运到改造站点;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完成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调试,能实现主要设备下控与安防监控;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完成阀门更换,电动阀门实现远程开关;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系统能自动可靠运行,达到无人值守标准,值班人员可撤离现场。
2.3地点:ý建设地点  þ交货地点:广州市广园站、大源东站、环市东站、渔沙坦站、赤岗站、珠江村站、柯木塱站、太和一站、同泰站、车陂站  ý服务地点
2.4质量要求:ý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要求。  ý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2.5质保期:两年。
2.6其他:ý安全目标如下: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ý(1)供应商应当具备/资质。
ý(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þ(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①供应商具有一项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独立完成过承包内容包含网络系统集成,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元(含本数)的项目。
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合同关键页须至少显示项目承包内容、项目金额、约定完成日期、承包人与发包人全称及合同盖章页等内容;
③若合同关键页未能体现项目规模,须另补充提供可证明项目规模的材料。
ý(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þ(5)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只接受系统厂家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响应。
备注:
①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②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响应的,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
③同一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ý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登记方式:供应商在对本项目响应登记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www.gzebid.cn)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已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响应登记,登记时需缴纳50元的平台使用费。具体注册登记和缴费事宜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平台服务”中的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s://www.gzebid.cn/#/category/articleList?categoryId=190000&categoryId2=51841e9d816448898020803fb7c715e2)。
(2)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7。
(3)成功办理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平台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3响应保证金金额如下:¥300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供应商应按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接受供应商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①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代收、②提供银行响应保函、③提供响应保证保险。
保证金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本项目接受子账号方式缴纳响应保证金,供应商网上登记成功后,应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new.gzebid.cn/#/)并选择对应项目获取缴纳响应保证金的子账号。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
供应商如采用纸质响应保函或纸质响应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响应截止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响应保函格式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保证保险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条款。
“(一)响应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违反采购文件规定撤销响应文件;
(二)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成交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三)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成交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条款。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附件”编制响应文件,线下盖章签署后扫描上传系统后进行系统加密。具体事宜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平台服务”中的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s://www.gzebid.cn/#/category/articleList?categoryId=190000&categoryId2=51841e9d816448898020803fb7c715e2)。
5.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5.3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概不接收。
5.4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6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5.7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gzebid.cn)、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等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门户网站为准。
6.2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概不接收。
(4)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采购人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6)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报价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3供应商可就本项目提出响应申请,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成交。
采购量为暂定量,最终供货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如供货期到期但供货量未达到合同暂定量时,最终结算量以合同到期时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如供货期未到期但供货量已达到合同暂定时,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 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电话:020-87784681(办公时间:8:00~17: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20楼 。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 020-87784681 (办公时间:8:00~17:00)。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20楼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  编:510430   
邮  编:510060                  
联系人:吴工          
联系人:杨工、方工                 
电  话:020-87784681           
电子邮箱:suishuigz@163.com       
电  话:020-83542040                    
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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