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新市早期人防工程检测鉴定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900-013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418-281156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颖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阜新市早期人防工程检测鉴定)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900-013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早期人防工程检测鉴定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二 总则”中的28.2项第(14)删除。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均由原来的“2024年0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调整为“2024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本项目响应(备份)文件提交截止地点、开启地点均由原来的“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湖路7号阜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调整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湖路7号阜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
4.其他事宜不变,磋商文件以本次更正公告更新的磋商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4日 17时0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湖路7号阜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联系方式:0418-2811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1012-27室
联系方式:024-22828557-1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
电  话:024-2282855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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