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电动三轮车、电动车加装限速装置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o24070472
预算金额4.1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建彬0472-266963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电动三轮车、电动车加装限速装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比选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 BO24070472
采购方法:比选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电动三轮车、电动车加装限速装置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电动三轮车、电动车共86辆,加装限速装置(包含安装) 。
交货期: 合同签订10天内最高限价: 41280元 (含税)其中冶炼区域53台,金额:25440元(含税);华美区域 33台,金额:15840元(含税)。
付款条件: 完成项目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合格,签订现场施工工程量核定记录后,开具项目全额发票挂账,次月付90%,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质保期一年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电动三轮车、电动车加装限速装置。1、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设置限速值;2、加装限速装置后必须保证车辆正常行驶且限速装置有效 。供应商响应有效期:90天。 2.2各标段明细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电动车加装限速装置 交货期:合同签订10天内 完成项目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合格,签订现场施工工程量核定记录后,开具项目全额发票挂账,次月付90%,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1,348,320.00 20,000.00 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电动三轮车、电动车加装限速装置。1、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设置限速值;2、加装限速装置后必须保证车辆正常行驶且限速装置有效 。
2 包头华美系统高科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电动车共86辆,加装限速装置(包含安装) 交货期:合同签订10天内 完成项目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合格,签订现场施工工程量核定记录后,开具项目全额发票挂账,次月付90%,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522,720.00 5,000.00 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电动三轮车、电动车加装限速装置。1、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设置限速值;2、加装限速装置后必须保证车辆正常行驶且限速装置有效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标段:1 名称: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电动车加装限速装置 资质要求: .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至今电动三轮车、电动车服务业绩证明至少1份(所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发票日期要求在本项目公告前,且所提供发票扫描件不得进行查验数据遮挡,造成无法查验发票视为无效;如合同不能反映电动三轮车、电动车的维修业绩,可提供参照合同所包含现场施工工程量核定记录)。 标段:2 名称: 包头华美系统高科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电动车共86辆,加装限速装置(包含安装) 资质要求: .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至今电动三轮车、电动车服务业绩证明至少1份(所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发票日期要求在本项目公告前,且所提供发票扫描件不得进行查验数据遮挡,造成无法查验发票视为无效;如合同不能反映电动三轮车、电动车的维修业绩,可提供参照合同所包含现场施工工程量核定记录)。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8/05 17:00:00(北京时间)。
4.2比选采购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比选采购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缔约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5.2若在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供应商选择无条件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若为电子保函,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正常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若为纸质保函,应在开标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前送达保函原件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08/06 09:00:00(北京时间)。
6.2供应商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比选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其他 7.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上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本项目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ep.btsteel.com)提供供应商注册、购买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供应商需访问该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系统指南”。
7.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7.3.1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地 址: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董羽佳
联系电话:15547201122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王建彬(项目负责人) 0472-2669637
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2669670
客服专线:0472-2663666
采购专业管理部门名称: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生产部
联系人:程刚
联系电话:1864825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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