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海新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汉蔡路地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jh-2023-fw01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赵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工022-234483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滨海新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汉蔡路地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TJJH-2023-FW01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滨海新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汉蔡路地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低控制价:27.8157 万元/年(人民币),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 地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减少传统渔业的捕捞压力,降低渔业资源的消耗,使得水产品供给更加可持续 并当地居民提供更多的稳定就业岗位,拟将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汉蔡路的储备土地地块 临时利用,开发临时渔场,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滨海新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汉蔡路地块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滨海新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汉蔡路地块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 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渔业养殖”相关业务要 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原件以备查验)。
3.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 或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 3 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
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详见第七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赛顿中心 3 号楼 7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赛顿中心 3 号楼 705 室)
七、其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 年 08 月 09 日至 2023 年 08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a.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携带: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购买文件款转账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
账号:273989202491
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JH-2023-FW017 文件款+单位名称”。
(2)文件款转账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
正文形式发送至 jhgc_tj@163.com。
(3)邮件主题为:TJJH-2023-FW017 报名信息。
(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3.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赛 顿中心 3 号楼 705 室)。
4.磋商文件的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 不具备磋商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洞庭北路福地商务园 1 号楼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22-662832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赛顿中心 3 号楼 705 联 系 人: 薛工
电 话: 022-23448363
电子邮件: jhgc_t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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