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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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3/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3-04 至 2022-03-11
撰写单位: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1162
项目名称:沈阳市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80,000.00
最高限价(元):2,9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目标:通过预设点位的辐射环境进行监测,按照相关标准,对辐射环境现状进行评估;对沈阳市40家固定放射源使用单位(65个场所)建设放射源实时在线辐射监测装置(可能由于辐射工作场所限制,不具备安装监测装置条件,所以根据实际安装装置数量结算款项)放射源在线监测系统用于于I~Ⅴ类γ、β放射源连续在线监测;传感器类型适用于医疗行业(碘化铯晶体)、工业类;测量范围最低不低于0.01μSv/h-50mSv/h;响应时间≤2s;可实现有线或无线传输;可设置高低报警阈值,当监测数据超过或低于预设的高低报警阈值时;有异常报警功能,当发生发射源剂量率异常时在发出现场声光报警;具有剂量率数据的实时回传功能,可通过标准数据传输接口/运营商的无线网络将数据实时回传至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平台;剂量率监控设备具备耐腐蚀、耐冲击、耐高温等特性;外置接口可与外部相关软硬件设备连接。对实时在线监控装置安装联网及维护,在线监控系统安装不低于200万像素视频监控摄像头,实现一周以上视频回放;建设管控终端系统,实现企业基本信息管理、监控设备管理、监控设备检修管理、放射源基本信息管理、辐射装置管理、监控点位配置管理、辐射剂量在线监控、在线视频监控、数据查询与统计分析等,并配套建设APP功能要求。2、采购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等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采购。3、服务质量:按服务内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以专家评估方式对服务内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4、实施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0月30日,沈阳市。5、验收时间:2022年10月底前。6、验收标准:根据合同要求从项目内容和质量方面进行验收,每项工作都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每项服务内容均按照约定的标准内容完成,没有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7、其他服务: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10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3月1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电子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线上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的备份文件、如有缺少视为递交投标文件不成功。线上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完全一致,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不一致,按照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 024-24863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 024-88253555
邮箱地址: 329665491@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上园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30501040001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电 话: 024-88253555、133240385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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