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茶陵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部临床检验设备医疗器械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全自动血液分析仪进口产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微生物检测线上融资节能产品两型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方案增值服务应急方案培训方案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全自动微生物鉴定比色法药敏测试卡配套试验卡生化鉴定肠杆棒状杆菌抗菌药物试验板卡细菌鉴定分析管理系统鉴定辅助系统提供菌种百科功能药敏专家系统多重耐药机制检测支持HL7与LIS系统专家系统数据库远程升级细菌鉴定药敏数据开放的打印模板设置院感管理细菌监测数据统计体液检测全自动样本进样装置镜检复片技术咨询服务易损件安装调试调试工具材料仪器整机试运行维保基本知识使用保修维护操作管理技术服务维修操作培训备件服务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故障服务应急处理远距离运输保险防野蛮装卸保管货物的验收每一个包装箱保修保养防潮防锈商务技术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000064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茶陵县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谭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丹13873307296
中标公司长沙银行株洲分行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茶陵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2日
茶陵县中医医院 的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釆计[2022]000064号
3、委托代理编号:9611-20221202-34
4、采购项目预算:8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0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88%;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800,000 | 临床检验设备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80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所投医疗器械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均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2月23日 至2022年12月29日,
8时30分-24时00分, 在
http://www.zzzyjy.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www.zzzyjy.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指定栏目。
3、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2日 09:00
4、开标地点: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谭鸥
2、电话:0731-2521609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茶陵县中医医院
(2)地 址:茶陵县犀城大道
(3)联系人:谭鸥
(4)邮 编:/
(5)电 话:0731-25216095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60号长城雅苑国际大厦22楼
(3)联系人:宋丹、祝特
(4)邮 编:410000
(5)电 话:13873307296
(6)电子邮箱:547609428@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新点技术支持
(3)电 话:4009280095
(4)电子邮箱:2496840774@qq.com
附件下载:
中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定稿).doc中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定稿).doc
采购需求.doc采购需求.doc
采购人:茶陵县中医医院委托代理编号:HNZY-ZB-2022-1078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000064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9第二章投标须知9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5目录2022年12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32四、投标30三、投标文件26二、招标文件25一、总则24第二节投标须知24
1.资格审查主体39第三章资格审查39九、其他规定38八、政府采购政策35七、合同签订34六、中标信息公布34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44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43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42附表1资格审查表413.资格审查结果40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9
4.投标文件的澄清47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72.评标程序471.评标方法47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47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44
10.废标509.停止评标498.评标报告复核497.编写评标报告496.推荐中标候选人49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8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55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54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53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52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51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50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71第三节商务要求67第二节技术要求61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60第五章采购需求60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57
一、开标一览表84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83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82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81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4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71
附件4-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1附件4-2投标人声明(格式)89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8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87三、授权委托书86二、投标保证金85
六、分项报价98五、投标函96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95附件4-5分包承诺94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93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92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101八、合同条款偏离表100附件7-1响应一览表99七、采购需求响应99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98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98
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106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105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104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3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102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02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茶陵县中医医院(采购人名称)的茶陵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8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7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4、采购项目预算:80万元3、委托代理编号:HNZY-ZB-2022-1078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000064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þ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88%;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8、合同履行期限:30天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说明: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茶陵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 | 1套 | 80万元 | 80万元 | ¨ | ¨ |
1 | 茶陵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 1台 | 80万元 | 80万元 | ¨ | ¨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2)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所投医疗器械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所投医疗器械均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中使用CA证书登录"会员端",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后面的“操作”按钮,再点击“我要投标”;然后在“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中,找到对应的项目信息点击后面的“下载”按钮,进行文件下载(注:须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进行文件下载操作,逾期将不能进行下载)。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的,应及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在文件公告期限内,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同时下载《电子招投标相关程序规定(株洲)》。¨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þ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3、开标时间:2023年1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指定栏目。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3、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八、询问及质疑: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
4、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请仔细阅读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请投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九、投标说明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名称:茶陵县中医医院1、采购人信息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电话:138733072961、联系人姓名:宋丹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2)地址:长沙市友谊路560号雅苑国际22楼(1)名称:湖南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4)电话:0731-25216095(3)联系人:谭鸥(2)地址:茶陵县犀城大道
(1)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6)电子邮箱:547609428@QQ.com(5)电话:13873307296(4)邮编:410000(3)联系人:宋丹、祝特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þ”标注。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4)电子邮箱:2496840774@qq.com(3)电话:4009280095(2)联系人:新点技术支持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茶陵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 |
第1.2款 | 是否预留采购份额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所属行业为工业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第2.1款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 谭鸥 电 话:0731-25216095 |
第2.2款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 称:茶陵县中医医院 地 址:茶陵县犀城大道 联系人:谭鸥 电 话:0731-25216095 |
第2.3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 称:湖南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友谊路560号雅苑国际22楼联系人:宋丹、祝特电 话:13873307296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所投医疗器械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所投医疗器械均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第3.2款 |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þ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
第5.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第5.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 |
二、招标文件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
第9.1款 |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 |
三、投标文件 | ||
第13.2款 |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0000.00元最高限价金额800000.00元 |
第13.8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开标一览表》所填投标报价应与交易平台上的电子“开标一览表”所填投标报价保持一致。 3、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按第二章第 22.1 款要求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或未书面声明哪个有效的,其投标无效。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
第14.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4)投标保证金;(5)投标报价;(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委托书;(7)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
第16.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为: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R电子保函 R转账 □纸质保函 □其他(1) 电子保函:包括银行电子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可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进入“电子保函”模块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 http://hxbh.hnhxzx.cn:20080 进行电子保函申请。具体操作请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操作指南—《株洲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了解。(2)转账方式:以非现金形式递交。1、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银行账号: 4300 1500 5620 5966 6666 - 6870(1)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2)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单位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 :00 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0731-28520852(联系人:黄朝辉) 和 0731-22864427 (联系人:刘岚)。(2)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3)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单位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2、投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视为不合格投标单位。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3 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731-28681387。 |
第18.1款 | 分包 | □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不允许分包 |
第19.1款 | 投标文件副本分数 | 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系统上传)。说明:中标公告发布之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电子评标系统导出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四份并胶装成册。 |
四、投标 | ||
第21.1款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地点: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指定栏目。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4.1款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是要制作投标文件是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请仔细阅读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
第24.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无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价项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
第29.3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采购人名称 :茶陵县中医医院联 系 人:谭鸥联 系 电 话:0731-25216095地 址:茶陵县犀城大道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宋丹、祝特联系电话:13873307296 地 址:长沙市友谊路560号雅苑国际22楼 邮 编:410000 |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þ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
八、政府采购政策 | ||
第33.8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þ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九、其他规定 | ||
第35.1(1)项 | 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 本项目无预付款。 |
第35.1(2)项 | 质量保证金 | 留存合同价款的10%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付清。 |
第35.2款 | 其他规定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相关网上开标操作流程及操作规则,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http:\\www.zzzyjy.cn\\操作指南\视频教程\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操作视频))查看具体操作视频。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技术咨询联系方式:13077076665;QQ:541000828。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提前做好相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不见面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开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且在株洲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项目开标室\互动交流栏中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应当当场书面作出答复,并做好记录。 |
第35.2款 | 其他规定 | 1、株洲市已实施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有融资需求的,可按本章节附件 1、附件 2、所列流程申请或附件3 向所列银行咨询办理。2、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相关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件 4、附件 5。3、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 |
第35.2款 | 其他规定 | 代理服务费:依照茶财购[2020]103 号文件标准及代理协议,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万元,由采购人支付。 |
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二)、资料审查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一)、融资申请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附件1
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五)、按期还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四)、贷款发放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三)、签订贷款协议
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附件3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六)、业务终止
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
征信中心
a.接收融资需求中的订单
信息进行贷前审核
b接收采购合同信息,确
认回款路径已锁定,放
供应商
款
c.接收支付申请和支付信
2.授权查看历史中标及息及时进行贷后管理
执行记录
3.勾选中标订单,提
融资申请
0.每日将数据
发送至平台
采购单位1资金提供方1
采购单位2资金提供方2应收账款融资
1.查看中标公
服务平台告,寻找客户
采购单位n资金提供方n
株洲市政后系统
府采购网
4.提交融资成交信
息,财政部门锁定
回款账户
序 号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交通银行株洲分行 | 蒋宁 | 15873361819 |
2 | 长沙银行株洲分行 | 曾名志 | 13786360080 |
3 | 光大银行株洲分行 | 马文胜 | 13907334569 |
4 | 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 | 泰莹 | 18073365299 |
5 | 工商银行株洲分行 | 易铁建 | 18673383317 28295851 |
6 | 农业银行株洲分行 | 张亚虹 | 15873378583 |
7 | 中国银行株洲分行 | 陈向红 | 15096360998 28817118 |
8 | 邮储银行株洲分行 | 李燕京 | 18673322433 |
9 | 兴业银行株洲分行 | 张维 | 13807312821 |
10 | 渤海银行株洲分行 | 何习之 | 18975347745 22987119 |
11 | 浦发银行株洲分行 | 言磊 | 13973319893 |
12 | 广发银行株洲分行 | 张琳 | 18565608267 28868158 |
13 | 华夏银行株洲分行 | 程玥瑄 | 18673301515 28868595 |
14 | 民生银行株洲分行 | 刘海峰 | 18273272755 28861002 |
15 | 北京银行株洲分行 | 曾艳 | 13087339502 25885569 |
16 | 招商银行株洲分行 | 董经纬 | 18273331270 22753977 |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附件4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件5年月日保证人:(公章)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产品\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一、总则第二节投标须知备注: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年月日保证人:(公章)
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本章第33.7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6.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
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8.询问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11.计量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2)投标保证金(1)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12.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采购需求响应(6)分项报价(5)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3)授权委托书
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9)采购需求偏离表(8)合同条款偏离表
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投标报价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6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
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及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6.投标有效期(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17.投标保证金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8.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分包(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19.1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与签署要求:19.投标文件的签署
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以下统称单位负责人);(6)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投标人(5)电子投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均以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标文件。
通过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加密。未按要求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无法接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1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委托书。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
2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21.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投标地点。21.投标截止期(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查明原因,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指定栏目。逾期不予受理。
(6)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4)投标文件密封情况;(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址;(2)投标人名称;(1)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串通投标行为22.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21.3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只需提供一份,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3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评标委员会
27.评标(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签订合同七、合同签订
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履约担保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3.2强制采购:(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1优先采购:33.政府采购政策八、政府采购政策
(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3价格评审优惠:(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3.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
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九、其他规定33.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3.8采购进口产品
(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5.1合同价款支付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第三章资格审查35.2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资格审查结果(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资格审查表附表1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按第二章第14.1(1)项提供 |
2 | 投标人资格声明 | 按第二章第14.1(2)项提供 |
3 |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按第二章第14.1(2)项提供 |
4 |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 按第二章第14.1(3)项提供 |
5 | 投标保证金 | 第二章第 17.1 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
6 | 投标报价 | 第二章第 13.2.4.5.6 款 |
7 | 授权代表委托书 | 第二章第 19.1 款 |
8 | 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第二章第 19.1 款、20.1款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
9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 第三章第 2.4 款 |
结论 |
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
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1.评标方法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þ”标注。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
第3.4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 |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按本章第二节规定修正 | |
第5.2(2)项 |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 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
第5.4(1)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如下:■货物采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 10% 的扣除。(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工程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 / 的扣除。□服务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 / 的扣除。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如下:□货物采购: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工程采购: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服务采购: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第5.4(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 %、价格 4 %。(2)环境标志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 。(3)两型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 %、价格 4 %;在商务评审项目中,对设有完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应给予商务评审总分值的 4%-8%的加分,本项目商务具体加分比例为4 %。 |
第5.4(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备注:(1)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 33.1 款、第 33.2 款、第 33.3 款规定的,应按第二章第 33.6 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第6.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价项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标程序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文件的澄清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价格评审优惠: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5.4政府采购政策: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编写评标报告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推荐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评标报告复核
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0.废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9.停止评标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投标无效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符合性审查
(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符合性审查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 第二章第 12.1、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投标有效期 | 第二章16.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
3 | 供货期限 | 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期限。 |
4 |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 | (1)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偏离,若有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3)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偏离的项数之和≥10 项,投标无效。 |
5 | 商务技术文件的签署、盖章 | 商务技术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6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7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
结论 | 合格/不合格 |
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4(2)项以及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报价权值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投标报价评价
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价(A1) | 0.3 |
2 | 技术(A2) | 0.45 |
3 | 商务(A3) | 0.25 |
合计 | 1.00 |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1 | 价格评价项(F=10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分。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F1=F+ F优先采购加分 |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技术评价项(F=100分) | 技术响应(40)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计满分 40 分。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包括技术不详、资料不全、描述不清、缺项、漏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偏离”),每偏离一项扣4 分。(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1 | 技术评价项(F=100分) | 实施方案(3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及保证措施、供货保障、安装调试程序、质量保证措施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方案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重点突出、描述清晰完整、充分结合实际情况且有针对性的计30分;2.方案内容较全面,能全面考虑且符合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描述较清晰且可行性较强的计25分;3.方案内容基本符合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保障措施欠周全详实、方案可行性一般的计20分;4、方案内容编制简陋、只作简略说明没有突出重点,保障措施不周全详实可行性较差的计1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1 | 技术评价项(F=100分) | 产品配置(20) | 按所投产品总体配置的先进性、合理性,技术成熟性,性能稳定性等方面综合评定:1、所投产品功能完备、性能可靠、工作稳定,性能指标先进,设备配置先进且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 20分。2、所投产品功能基本满足要求、性能可靠、工作稳定,性能指标基本满足要求,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技术一般,设备可靠性尚可的计 15分。3、所投产品功能欠完备、性能可靠性较差,性能指标仅能满足要求,设备配置欠合理、技术较差,设备可靠性一般的计1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1 | 技术评价项(F=100分) | 增值服务(10) | 在招标文件的质保期要求基础上,各设备质保期延长一年的计 10 分;各设备质保期延长半年的计 5 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未提供计 0 分。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 F2=F+F优先采购加分 |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商务评价项(F=100分) | 类似业绩(1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1个计4分,提供2个计8分,提供3个及以上计1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1 | 商务评价项(F=100分) | 售后服务方案(30) | 从售后服务内容及服务响应、服务人员安排及保证措施、备品备件供应及质量保证等方面对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方案满足需求、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合理的计满分30 分,不够完善、有内容缺漏的计 20 分,仅提供方案简要说明、无具体方案内容的计 10 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计 0 分。 |
1 | 商务评价项(F=100分) | 应急方案(30) |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发生故障后的应急解决方案情况(包括维修响应时间)进行评价:1、应急解决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完整切合实际,响应时间短,可实施性强的计30分; 2、应急解决方案内容较完整,能考虑到项目的实际情况,响应时间满足,可操作性较强的计25分; 3、应急解决方案考虑不周全有欠缺,响应时间基本满足,可实施性一般的计20分; 4、应急解决方案完整性较差、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差的计1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1 | 商务评价项(F=100分) | 培训方案(28) | 从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预期效果等方面对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1、培训方案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内容完整,针对性强且切实可行的计28分; 2、培训方案内容较完整,描述较清晰,有针对性,可实施性较强的计22分; 3、培训方案内容有所欠缺,可实施性一般的计18分;4、培训方案编制简略、不够详实,可实施性差的计1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
∑ | F3=F+ F优先采购加分 |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第五章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茶陵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 | 1套 | 80万元 | 80万元 | ¨ | ¨ |
1 | 茶陵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 1台 | 80万元 | 80万元 | ¨ | ¨ |
第三节商务要求注: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第二节技术要求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 | ||||
1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技术参数:1、系统工作原理及覆盖范围1.1测试方法:比色法和透射比浊法。1.2鉴定细菌种类:检测500余种细菌,范围覆盖了人、动物及环境,满足科研、流行病学、公共卫生等多领域。1.3标本容量:可同时进行>60块测试卡测定。2、系统性能及特点2.1自动化检测流程:每20min自动检测,动态判读;自动温控;自动归集;自动自检等。2.2检测波长:≥4波长,保障检测灵敏度。2.3测试性能:鉴定准确性≥ 95%,药敏准确性CA≥95%,药敏重现性≥95%。2.4孵育温度准确度:35±1℃。2.5独特的孵育设计,让试验卡上每个试验孔都能获得快速、一致的孵育环境。3、配套试验卡特点3.1试验卡组合多元化:提供生化鉴定/药敏复合测试卡与全药敏测试卡,覆盖肠杆、非发酵、葡萄、链球、奈瑟/嗜血、酵母样真菌、棒状杆菌等微生物检测,满足临床在常见菌、苛养菌及少见菌种的检测需求。3.2每种抗菌药物多个浓度梯度,完全符合定性或定量MIC测试的要求。3.3试验板卡可允许微生物工作者在仪器故障或停电时进行肉眼判读。3.4独特的锥台型试验孔结构,更有助于细菌生长聚集,便于结果观察。4、软件特点4.1全新中文细菌鉴定分析管理系统,更符合国内临床工作者的使用习惯,直观易用。4.2鉴定辅助系统:对易混淆菌种,列出非典型试验及补充试验;提供菌种百科功能,提供细菌知识补充。4.3药敏专家系统:具备CLSI、EUCAST等多套专家系统,可切换选择使用。4.4多重耐药机制检测及提示:覆盖有β-lac、ICR、HLAR、CRAB、CRPA、MRS、MRSA、MRCNS、VRE、VRSA、VISA、PRSP、BLNAR等耐药表型检测与提示。4.5支持HL7,与LIS系统的双向交互,方便处理数据。4.6具有专家系统数据库远程升级功能。4.7细菌鉴定药敏数据可直接导出提交WHONET分析,无需使用其他软件转化数据格式。4.8开放的打印模板设置: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定制打印模板的种类。4.9院感管理:含盖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空气、消毒液、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其它自定义的细菌监测。4.10数据统计:自有的多种统计方式,包含细菌检出率、药物耐药率及多种耐药表型等统计。 | 1 | 台 |
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 | ||||
2 | 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 | 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技术参数:5.1检测原理:采用显色测量技术,支持瓶外非侵入式、多种菌群的培养和实时检测;5.2检测容量:120瓶位,上下2个独立抽屉式箱体,每个箱体可放60个培养瓶;5.3培养方式:一体式设计、抽屉式分区孵育,恒温、振荡培养;每个抽屉可自由设定温度、振荡方式;采用固体直热专利技术(以专利号为准),保证温度恒定;5.4培养温度:每个抽屉的温度可在25℃-45℃范围内设定;5.5组合培养:支持组合培养,可以独立设定真菌培养、细菌培养;5.6检测菌种:支持检测细菌(含放线菌、人心杆菌、布鲁杆菌、艾肯菌等)、真菌;5.7检测孔位:箱体的每个孔均有独立光学检测器,24小时不间断监测,每10分钟检测一次,且可根据用户需求自行设置检测频率;5.8检测方法:多种检测运算方法,缩短报阳时间,降低误报率;5.9培养周期:支持每个培养瓶孔位自由设定培养周期;5.10状态显示:信息显示屏,实时显示培养温度;门把手LED显示瓶,显示阳性/阴性培养瓶及空闲瓶数量;5.11结果提示:对阴、阳性结果自动检测和提示;能提供远距离可视化,以及声音、图形等相关报警信号提示;支持手工输入结果,且仪器智能提示;5.12结果显示:图形化,细菌生长曲线,试验结果报告清晰;5.13预报阴功能:支持阶段性的阴性结果预报;可自由设定阶段报告时间;5.14报警功能:提供温度失控、系统故障、误操作、错置瓶位等报警;具有声、光、色报警功能;5.15放瓶方式:免触屏、直接条码扫描进样,可随意放瓶,同时支持批量放瓶;5.16延迟放瓶:支持培养瓶延迟放入功能;5.17扩容能力:支持通过仅增加孵育箱来扩充容量;5.18培养瓶种类:配套培养瓶包括标准需氧瓶、树脂需氧瓶、标准儿童瓶、树脂儿童瓶、标准厌氧瓶、树脂厌氧瓶、L型增菌培养基(以注册证为准)等;5.19培养瓶材质:采用塑料瓶,有效防止摔碎造成的生物危害;5.20吸附剂:采用多种树脂吸附剂,有效吸附抗生素及其他影响因子,有效提高阳性率,同时可排除对染色干扰;5.21培养瓶重置:支持培养瓶的重新放置;可自由设定重新检测或延续检测方式和时间;5.22孔位校准:支持人工双模式校准;5.23数据录入:内置条码扫描设备,支持条码扫描、手工输入或信息系统数据导入;5.24数据管理:内置数据管理系统;支持对数据进行存储、备份、查询和统计分析;支持自定义组合查询方式;5.25远程控制:支持RS232接口、网口、USB接口,支持远程控制,支持各种联网管理系统,如LIS、HIS系统;5.26操作系统:内置12寸彩色液晶触摸屏,搭载WINDOWS操作系统,中文操作界面;外置无线键盘和鼠标;提供直接在仪器内置软件进行送检量和阳性率统计。 | 1 | 台 |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 ||||
3 |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 血液分析仪技术参数:6.1仪器要求为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6.2仪器能提供血液报告参数≥29项(不含散点图、直方图、报警信息等),IG应为定量报告参数,NRBC应为定量报告参数,不需要专门试剂以降低科室试剂成本,自动修正WBC计数结果以提高异常细胞筛查能力减少科室医疗风险;6.3单机检测速度≥100样本/小时.样本用血量:全自动进样模式时用血量≤88ul;末梢血预稀释模式用血量≤20微升.6.4采样系统:为避免模式间差异,仪器仅需一套采样系统;6.5为保证检测结果准确,要求有核红细胞、全血细胞计数、白细胞五分类等检测原理为:DNA/RNA荧光染色结合流式细胞技术;6.6为保证检测结果准确,要求红细胞及血小板检测原理为:鞘流电阻抗法;6.7 HGB检测方法应当与氰化高铁血红蛋白检测法相关性良好,同时试剂应具备无毒优势,保障科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性;6.8为保证光源的寿命和稳定性,光源要求为:半导体激光光源;7血样模式:全血模式、预稀释模式、末梢血模式、体液模式,低值白细胞模式。8 体液检测功能:8.1体液检测速度:≥40样本/小时8.2可以对脑脊液、胸水、腹水、关节腔积液等体液进行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8.3可以对体液中的白细胞分类8.4具有通过高荧光体液细胞参数对肿瘤细胞进行提示功能8.5体液白细胞线性0-10,000x103/L、红细胞线性0-5,000,000x106/L9.1分析模式: CBC、CBC+DIFF,用户可定制; 9.2在检测每一个样本时都可以同时得到有核红细胞定量报告参数,自动修正白细胞计数结果,且不用额外消耗试剂,也不用独立检测通道;9.3标配全自动样本进样装置,能实现标本自动封闭穿刺,自动批量进样,并具备急诊标本优先插入进样功能;9.4能提供至少4个图形报告,含2个直方图,2个散点图;9.5为保证临床对于血小板相关参数的需求,仪器需提供大血小板数值(P-LCC)参数;9.6线性范围:WBC:0~500.0×109/L,RBC: 0~8.60×1012/L,PLT: 0~5000×109/L9.7检测精度:WBC:≤3.0% ,RBC:≤2.0%,HGB:≤2.0%,PLT:≤5.0%;9.8能实现异常细胞的识别及报警功能;9.9采样针自动清洗:具有取样针内外壁自动清洗设计,且无需专用探头清洗液;9.10仅须一种清洗试剂用于仪器的保养,以降低仪器的维护成本;9.11为避免清洁液多次开瓶导致清洁效果下降,清洁液采用一次性包装保证清洁效果;9.12试剂管理:有试剂用量监测和提示功能,染色液采用射频卡管理以提升工作效率;9.13样本存储:存储不少于20万份样本的全部信息;9.14中文操作系统、中文报告,用户可自定义报告格式;9.15仪器能与医院的HIS、LIS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双向无缝连接;9.16质控体系完善,具有L-J、X-Bar、X-BarM等多种质控功能;9.17提供与仪器同品牌、原厂配套经NMPA注册的质控品和校准品。要求原厂校准品经CNAS血液学参考实验室赋值,并能提供可溯源性文献,保证分析质量;9.18标配ICSH推荐的国际41条镜检复片规则,自动提示异常标本的镜检,仪器能根据镜检规则的设定自动完成复检功能,避免人为误差带来的干扰因素,同时降低医疗风险。 | 1 | 台 |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二、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运送、安装及调试验收。一、交货时间、地点注: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3、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等,移交采购人。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中标人未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1、中标人配合和指导采购人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三、安装调试及验收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6、在验收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厂家装箱清单、使用说明、操作手册、随机附件及其他相关资料。5、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4.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4.2.投标人所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诀窍是投标人自己的全部知识、技能和经验,它能成功地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各部分或合同附件中的必需的工作,并保证不引起买方与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上的纠纷,若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由投标人单独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承诺书。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真实技术资料及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属国家强制认证的应有相关证书;4、其他资料
12、最终验收时间以签定的采购合同为准。因中标方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验收的,每推迟一天验收,每日均扣设备款总价2%,并责令其继续履行合同。1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人承担。10、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如不合格由中标方无条件整改。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9、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验收说明。8、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与采购人无关。7、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维保计划,包括维保建议、备用件清单、零件更换计划、零件供应地点、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等。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缺陷负责。应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3、卖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一)、质量保证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项目整体质保期≥1年,对故障服务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提供全天候的故障服务受理。1、提供全天候的技术咨询服务。二)、售后服务9、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中标人应保证使用人能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中标人应能提供主要配件、易损件的供应价格,并在使用人需要购置时以折扣价供应。5、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6、所有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等都由中标方负责。7、维保报修到场时间在4小时以内,如中标人所投产品在验收合格后前6个月内出现重大故障,中标单位无条件免费更换整机。8、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需经验收,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
2、中标单位应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安装、调试及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采购人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培训,以保设备良好运行。1、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2名以上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五、培训6、若使用科室提出上门要求,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服务,保证项目顺利高质开展。5、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并且在使用初期要安排工作人员在采购单位为期一周的现场操作培训。4、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2)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1)30分钟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解决相应问题。3、故障响应:2、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有相对应的应急计划。1、中标单位成立应急预案处理小组,完善应急预算处理流程,当出现重大故障时,能够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六、应急处理
3、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方开具。2、经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货款60%,正常运行达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余款10%正常运行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付清;1、本项目无预付款。七、付款方式:4)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3)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投标报价包含产品的运输、保险、装卸、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通过验收、检验、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本项目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1、中标人确保所供货物技术指标符合招标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必须严格按《产品质量法》实行三包。八、其他要求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
2.合同金额(6)联系电话:。(5)项目负责人:。(4)是否分包:。(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
¨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合同履行¨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1)验收主体:。4.合同验收(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3)方式:(2)地点:
(2)本合同协议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5.组成合同的文件(3)验收标准:。(2)验收方式:。
(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6.合同生效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1合同当事人1.定义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账号:开户银行: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合同的适用范围(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
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货物的验收
8.运输和保险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货物包装要求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质量标准9.质量标准和保证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9.2保证(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11.知识产权保护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权利瑕疵担保(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3.合同价款支付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2.保密义务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5.违约责任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7.合同中止与终止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合同的变更(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7.2合同的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7.1合同的中止
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合同转让和分包(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解决争议的方法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不可抗力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通知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1.法律适用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0.2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合同生效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合同未尽事项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本章第二节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名称:茶陵县中医医院地址:茶陵县犀城大道 |
本章第二节第1.2(6)项 | 项目现场 | 采购方指定 |
本章第二节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交货方式:按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
本章第二节第9.2(1)项 | 质量保证期 | 验收合格后1年 |
本章第二节第9.2(3)项 | 响应时间 | 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达到现场。 |
本章第二节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1、本项目无预付款;2、经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货款60%,正常运行达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余款10%正常运行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付清;3、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方开具。 |
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本章第二节第23.1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协商解决 |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保证金一、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响应六、分项报价五、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文件政府采购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委托代理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一、开标一览表年月日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报价 | 其他内容 |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附退款申请格式:2.鼓励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投标人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投标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其中:预算金额不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1星信用;预算金额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10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2星信用;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3星信用。注: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电子增信等。二、投标保证金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申请!我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汇入投标保证金元。现确定为中标单位,并已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特申请退回此笔投标保证金。另附我单位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复印件。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退款申请
三、授权委托书(3)退款申请单不得装订在投标文件中。(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意见加盖公章)年月日
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须知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附件4-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附件4-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注:按第二章第14.1(1)项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附件4-6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提供)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5)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期限已经届满的除外)。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附件4-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附件4-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政府采购注: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且要求合同分包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条第2款规定提供《分包承诺》,格式自拟。(本项目不适用)附件4-6分包承诺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份,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五、投标函年月日投标人
五、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保证金一、开标一览表
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响应六、分项报价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分项报价说明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六、分项报价
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 | 品牌/产地 | 数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 |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 | 品牌/产地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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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
投标报价(元): |
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七、采购需求响应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响应一览表附件7-1响应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 | 数量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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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年月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6款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日期:企业名称(盖章):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日期:
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优先采购产品清单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价格(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 / | /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 | / |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湖南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提供第五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茶陵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 | 1套 | 80万元 | 80万元 | ¨ | ¨ |
1 | 茶陵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部采购一批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 1台 | 80万元 | 80万元 | ¨ | ¨ |
第三节商务要求注: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第二节技术要求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 | ||||
1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技术参数:1、系统工作原理及覆盖范围1.1测试方法:比色法和透射比浊法。1.2鉴定细菌种类:检测500余种细菌,范围覆盖了人、动物及环境,满足科研、流行病学、公共卫生等多领域。1.3标本容量:可同时进行>60块测试卡测定。2、系统性能及特点2.1自动化检测流程:每20min自动检测,动态判读;自动温控;自动归集;自动自检等。2.2检测波长:≥4波长,保障检测灵敏度。2.3测试性能:鉴定准确性≥ 95%,药敏准确性CA≥95%,药敏重现性≥95%。2.4孵育温度准确度:35±1℃。2.5独特的孵育设计,让试验卡上每个试验孔都能获得快速、一致的孵育环境。3、配套试验卡特点3.1试验卡组合多元化:提供生化鉴定/药敏复合测试卡与全药敏测试卡,覆盖肠杆、非发酵、葡萄、链球、奈瑟/嗜血、酵母样真菌、棒状杆菌等微生物检测,满足临床在常见菌、苛养菌及少见菌种的检测需求。3.2每种抗菌药物多个浓度梯度,完全符合定性或定量MIC测试的要求。3.3试验板卡可允许微生物工作者在仪器故障或停电时进行肉眼判读。3.4独特的锥台型试验孔结构,更有助于细菌生长聚集,便于结果观察。4、软件特点4.1全新中文细菌鉴定分析管理系统,更符合国内临床工作者的使用习惯,直观易用。4.2鉴定辅助系统:对易混淆菌种,列出非典型试验及补充试验;提供菌种百科功能,提供细菌知识补充。4.3药敏专家系统:具备CLSI、EUCAST等多套专家系统,可切换选择使用。4.4多重耐药机制检测及提示:覆盖有β-lac、ICR、HLAR、CRAB、CRPA、MRS、MRSA、MRCNS、VRE、VRSA、VISA、PRSP、BLNAR等耐药表型检测与提示。4.5支持HL7,与LIS系统的双向交互,方便处理数据。4.6具有专家系统数据库远程升级功能。4.7细菌鉴定药敏数据可直接导出提交WHONET分析,无需使用其他软件转化数据格式。4.8开放的打印模板设置: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定制打印模板的种类。4.9院感管理:含盖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空气、消毒液、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其它自定义的细菌监测。4.10数据统计:自有的多种统计方式,包含细菌检出率、药物耐药率及多种耐药表型等统计。 | 1 | 台 |
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 | ||||
2 | 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 | 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技术参数:5.1检测原理:采用显色测量技术,支持瓶外非侵入式、多种菌群的培养和实时检测;5.2检测容量:120瓶位,上下2个独立抽屉式箱体,每个箱体可放60个培养瓶;5.3培养方式:一体式设计、抽屉式分区孵育,恒温、振荡培养;每个抽屉可自由设定温度、振荡方式;采用固体直热专利技术(以专利号为准),保证温度恒定;5.4培养温度:每个抽屉的温度可在25℃-45℃范围内设定;5.5组合培养:支持组合培养,可以独立设定真菌培养、细菌培养;5.6检测菌种:支持检测细菌(含放线菌、人心杆菌、布鲁杆菌、艾肯菌等)、真菌;5.7检测孔位:箱体的每个孔均有独立光学检测器,24小时不间断监测,每10分钟检测一次,且可根据用户需求自行设置检测频率;5.8检测方法:多种检测运算方法,缩短报阳时间,降低误报率;5.9培养周期:支持每个培养瓶孔位自由设定培养周期;5.10状态显示:信息显示屏,实时显示培养温度;门把手LED显示瓶,显示阳性/阴性培养瓶及空闲瓶数量;5.11结果提示:对阴、阳性结果自动检测和提示;能提供远距离可视化,以及声音、图形等相关报警信号提示;支持手工输入结果,且仪器智能提示;5.12结果显示:图形化,细菌生长曲线,试验结果报告清晰;5.13预报阴功能:支持阶段性的阴性结果预报;可自由设定阶段报告时间;5.14报警功能:提供温度失控、系统故障、误操作、错置瓶位等报警;具有声、光、色报警功能;5.15放瓶方式:免触屏、直接条码扫描进样,可随意放瓶,同时支持批量放瓶;5.16延迟放瓶:支持培养瓶延迟放入功能;5.17扩容能力:支持通过仅增加孵育箱来扩充容量;5.18培养瓶种类:配套培养瓶包括标准需氧瓶、树脂需氧瓶、标准儿童瓶、树脂儿童瓶、标准厌氧瓶、树脂厌氧瓶、L型增菌培养基(以注册证为准)等;5.19培养瓶材质:采用塑料瓶,有效防止摔碎造成的生物危害;5.20吸附剂:采用多种树脂吸附剂,有效吸附抗生素及其他影响因子,有效提高阳性率,同时可排除对染色干扰;5.21培养瓶重置:支持培养瓶的重新放置;可自由设定重新检测或延续检测方式和时间;5.22孔位校准:支持人工双模式校准;5.23数据录入:内置条码扫描设备,支持条码扫描、手工输入或信息系统数据导入;5.24数据管理:内置数据管理系统;支持对数据进行存储、备份、查询和统计分析;支持自定义组合查询方式;5.25远程控制:支持RS232接口、网口、USB接口,支持远程控制,支持各种联网管理系统,如LIS、HIS系统;5.26操作系统:内置12寸彩色液晶触摸屏,搭载WINDOWS操作系统,中文操作界面;外置无线键盘和鼠标;提供直接在仪器内置软件进行送检量和阳性率统计。 | 1 | 台 |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 ||||
3 |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 血液分析仪技术参数:6.1仪器要求为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6.2仪器能提供血液报告参数≥29项(不含散点图、直方图、报警信息等),IG应为定量报告参数,NRBC应为定量报告参数,不需要专门试剂以降低科室试剂成本,自动修正WBC计数结果以提高异常细胞筛查能力减少科室医疗风险;6.3单机检测速度≥100样本/小时.样本用血量:全自动进样模式时用血量≤88ul;末梢血预稀释模式用血量≤20微升.6.4采样系统:为避免模式间差异,仪器仅需一套采样系统;6.5为保证检测结果准确,要求有核红细胞、全血细胞计数、白细胞五分类等检测原理为:DNA/RNA荧光染色结合流式细胞技术;6.6为保证检测结果准确,要求红细胞及血小板检测原理为:鞘流电阻抗法;6.7 HGB检测方法应当与氰化高铁血红蛋白检测法相关性良好,同时试剂应具备无毒优势,保障科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性;6.8为保证光源的寿命和稳定性,光源要求为:半导体激光光源;7血样模式:全血模式、预稀释模式、末梢血模式、体液模式,低值白细胞模式。8 体液检测功能:8.1体液检测速度:≥40样本/小时8.2可以对脑脊液、胸水、腹水、关节腔积液等体液进行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8.3可以对体液中的白细胞分类8.4具有通过高荧光体液细胞参数对肿瘤细胞进行提示功能8.5体液白细胞线性0-10,000x103/L、红细胞线性0-5,000,000x106/L9.1分析模式: CBC、CBC+DIFF,用户可定制; 9.2在检测每一个样本时都可以同时得到有核红细胞定量报告参数,自动修正白细胞计数结果,且不用额外消耗试剂,也不用独立检测通道;9.3标配全自动样本进样装置,能实现标本自动封闭穿刺,自动批量进样,并具备急诊标本优先插入进样功能;9.4能提供至少4个图形报告,含2个直方图,2个散点图;9.5为保证临床对于血小板相关参数的需求,仪器需提供大血小板数值(P-LCC)参数;9.6线性范围:WBC:0~500.0×109/L,RBC: 0~8.60×1012/L,PLT: 0~5000×109/L9.7检测精度:WBC:≤3.0% ,RBC:≤2.0%,HGB:≤2.0%,PLT:≤5.0%;9.8能实现异常细胞的识别及报警功能;9.9采样针自动清洗:具有取样针内外壁自动清洗设计,且无需专用探头清洗液;9.10仅须一种清洗试剂用于仪器的保养,以降低仪器的维护成本;9.11为避免清洁液多次开瓶导致清洁效果下降,清洁液采用一次性包装保证清洁效果;9.12试剂管理:有试剂用量监测和提示功能,染色液采用射频卡管理以提升工作效率;9.13样本存储:存储不少于20万份样本的全部信息;9.14中文操作系统、中文报告,用户可自定义报告格式;9.15仪器能与医院的HIS、LIS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双向无缝连接;9.16质控体系完善,具有L-J、X-Bar、X-BarM等多种质控功能;9.17提供与仪器同品牌、原厂配套经NMPA注册的质控品和校准品。要求原厂校准品经CNAS血液学参考实验室赋值,并能提供可溯源性文献,保证分析质量;9.18标配ICSH推荐的国际41条镜检复片规则,自动提示异常标本的镜检,仪器能根据镜检规则的设定自动完成复检功能,避免人为误差带来的干扰因素,同时降低医疗风险。 | 1 | 台 |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二、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运送、安装及调试验收。一、交货时间、地点注: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3、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等,移交采购人。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中标人未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1、中标人配合和指导采购人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三、安装调试及验收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6、在验收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厂家装箱清单、使用说明、操作手册、随机附件及其他相关资料。5、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4.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4.2.投标人所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诀窍是投标人自己的全部知识、技能和经验,它能成功地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各部分或合同附件中的必需的工作,并保证不引起买方与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上的纠纷,若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由投标人单独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承诺书。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真实技术资料及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属国家强制认证的应有相关证书;4、其他资料
12、最终验收时间以签定的采购合同为准。因中标方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验收的,每推迟一天验收,每日均扣设备款总价2%,并责令其继续履行合同。1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人承担。10、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如不合格由中标方无条件整改。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9、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验收说明。8、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与采购人无关。7、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维保计划,包括维保建议、备用件清单、零件更换计划、零件供应地点、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等。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缺陷负责。应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3、卖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一)、质量保证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项目整体质保期≥1年,对故障服务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提供全天候的故障服务受理。1、提供全天候的技术咨询服务。二)、售后服务9、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中标人应保证使用人能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中标人应能提供主要配件、易损件的供应价格,并在使用人需要购置时以折扣价供应。5、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6、所有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等都由中标方负责。7、维保报修到场时间在4小时以内,如中标人所投产品在验收合格后前6个月内出现重大故障,中标单位无条件免费更换整机。8、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需经验收,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
2、中标单位应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安装、调试及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采购人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培训,以保设备良好运行。1、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2名以上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五、培训6、若使用科室提出上门要求,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服务,保证项目顺利高质开展。5、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并且在使用初期要安排工作人员在采购单位为期一周的现场操作培训。4、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2)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1)30分钟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解决相应问题。3、故障响应:2、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有相对应的应急计划。1、中标单位成立应急预案处理小组,完善应急预算处理流程,当出现重大故障时,能够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六、应急处理
3、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方开具。2、经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货款60%,正常运行达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余款10%正常运行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付清;1、本项目无预付款。七、付款方式:4)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3)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投标报价包含产品的运输、保险、装卸、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通过验收、检验、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本项目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1、中标人确保所供货物技术指标符合招标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必须严格按《产品质量法》实行三包。八、其他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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