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cj-20230304
预算金额1640.5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叶城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小梅15599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叶城县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CJ-20230304

项目名称:叶城县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405500

最高限价(元):第一标段最高限价:4817600元,第二标段最高限价:8871000元,第三标段最高限价:27169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叶城县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817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所采购强制鼓风气体燃料低氮燃烧器应用于叶城县供热锅炉现场,安全联锁应符合国标要求,火焰尺寸必须与现供热锅炉的结构和炉膛尺寸相配合,燃烧稳定、运行可靠安全、高效节能环保,满足供热设备技术参数与运行要求,不接受表面燃烧方式,全部采用外循环(FGR型)低氮燃烧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设备采购、燃烧器的拆除安装、FGR外循环系统、燃气设施、燃气配套阀组、控制系统、电气、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烟气排放浓度测试(按照环评要求完成环保验收)、噪音测试、告知监检及能效测试,以及改造过程中的建(构)筑物、设备、基础、锅炉耐火层、烟风道、地上地下管线的拆除与恢复等所有业主现场要求的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叶城县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87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所采购强制鼓风气体燃料低氮燃烧器应用于叶城县供热锅炉现场,安全联锁应符合国标要求,火焰尺寸必须与现供热锅炉的结构和炉膛尺寸相配合,燃烧稳定、运行可靠安全、高效节能环保,满足供热设备技术参数与运行要求,不接受表面燃烧方式,全部采用外循环(FGR型)低氮燃烧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设备采购、燃烧器的拆除安装、FGR外循环系统、燃气设施、燃气配套阀组、控制系统、电气、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烟气排放浓度测试(按照环评要求完成环保验收)、噪音测试、告知监检及能效测试,以及改造过程中的建(构)筑物、设备、基础、锅炉耐火层、烟风道、地上地下管线的拆除与恢复等所有业主现场要求的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叶城县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第三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16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所采购强制鼓风气体燃料低氮燃烧器应用于叶城县供热锅炉现场,安全联锁应符合国标要求,火焰尺寸必须与现供热锅炉的结构和炉膛尺寸相配合,燃烧稳定、运行可靠安全、高效节能环保,满足供热设备技术参数与运行要求,不接受表面燃烧方式,全部采用外循环(FGR型)低氮燃烧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设备采购、燃烧器的拆除安装、FGR外循环系统、燃气设施、燃气配套阀组、控制系统、电气、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烟气排放浓度测试(按照环评要求完成环保验收)、噪音测试、告知监检及能效测试,以及改造过程中的建(构)筑物、设备、基础、锅炉耐火层、烟风道、地上地下管线的拆除与恢复等所有业主现场要求的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3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审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投标人的特定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0日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CA申领地址查看网址https://www.xjca.com.cn/article/content/201802/582/1.html,CA服务电话:0991-281-9290。
2、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400-881-7190(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15199319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叶城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核桃大道180号五楼

联系方式:15599865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小梅

电 话:15599865111








附件信息:

  • 1标段招标文件--叶城县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招标文件6.20.doc

    1.2M

  • 图纸.rar

    40.6M

  • 招标文件.rar

    1.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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