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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市本级][公开招标][施工]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新建多功能教学楼项目(网)(第2次补遗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泸州市·市本级][公开招标][施工]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新建多功能教学楼项目(网)(第2次补遗澄清)
日期:2024-12-05
关于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新建多功能教学楼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新建多功能教学楼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有,具体要求:近2年”调整为“有,具体要求:近3年”。
二、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22日18:3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23日10:30。
三、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开标日期(2024年12月9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以最新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
                             2024年12月5日
 
 
承诺函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新建多功能教学楼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及《关于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新建多功能教学楼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补遗(二)》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2.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直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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