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冀东矿山部分区域机械化开采外包工程项目招标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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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部分区域机械化开采外包工程项目 | 矿山开采及加工 | 无 | 1 | EA | 承兑、电汇 | CTX1 | 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平台填写投标含税总价 |
本次招标,旨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最符合本公司需求和利益的服务。本次招标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程序的设定、招标评标人员的选定、招标需求和评标标准的确定等,均由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县公司”)根据本公司及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确定并负责解释。唐县公司对投标方提供之方案和价格有权全部、部分或放弃采纳;投标方提供之标书必须符合招标要求。
一、项目内容:唐县公司矿山部分区域机械化开采外包工程项目。
二、项目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工。
三、地点: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
四、具体要求:
1、按唐县公司要求将部分未爆破区域,使用破碎锤破碎矿石、将矿石装车存到矿山采场。
2、遵守唐县公司现场管理和安全、环保要求。
五、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银行良好的信用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保障能力;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
本次招标方式采用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的方式进行。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根据阳光采购平台规定的时间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根据阳光采购平台规定的时间
开标时间:根据阳光采购平台规定的时间
投送单位: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单位将密封投标标文件在报价截止前送至唐县公司,或以邮寄方式在开标当天寄给招标单位。(以上资料均提供一份)
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白合镇白合村(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人:王均宝 联系电话:18931281779
七、开标:
依据阳光采购平台中规定开标时间,通过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线上开标,开标前,各投标方需将开标密码提供给开标方进行开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均宝 联系电话:0312-7496007/18931281779。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必须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破碎锤破碎矿石、将矿石装车;
(二)服务要求
1、负责将矿山部分未爆破区域,使用破碎锤破碎矿石、将矿石装车存到矿山采场;
2、负责提供作业中所需劳动力,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健康体检并承担相关费用;
3、负责提供作业中所需的所有车辆,承担维修和保养产生的费用;
4、负责车辆的用油以及用油产生的费用;
5、承担被雇佣者的工资薪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支付与缴纳;
6、乙方在承包作业中实行单独的安全施工管理,负责作业中的安全,在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等,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与甲方无关;
7、负责解决验收过程中甲方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8、必须保持好现场环境,保证施工过程中不产生扬尘,无条件接受公司及国家环保部门的环保检查及处罚;
9、遵守唐县公司现场管理和安全、环保要求。
二、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电汇。
(二)保密要求
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三)投标保证金
1.参加此次招标投标人需交纳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账户交纳,交纳时间为开标前,开标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唐县支行;账号:50515101040015582),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开标前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或照片)提交至阳光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