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山县城北斗夫子岩移民安置小区综合帮扶项目(结余资金)监理(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城北斗夫子岩移民安置小区综合帮扶项目(结余资金)已由兴山县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兴三峡后续办(201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今九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兴山县城北斗夫子岩移民安置小区综合帮扶项目位于古夫镇孙家沟,新建一条长度约161米箱涵及电力工程等。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5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 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 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4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1人,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3.5拟派项目总监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宜昌市城区内。除此外不再承担其它工程项目监理任务。(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提供2023年2月-2023年4月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3.7投标人的监理类“综合类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信誉要求: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在建工程,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总监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且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违反相关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09时30分止。若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2023年2月-2023年4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 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确定中标候选人。
9、合同签订
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负责洽谈并签署。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2、异议(质疑)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671058508、招标人电话18292713111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2585151、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龙珠广场
联 系 人:刘凯
联系电话:18292713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今九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1501室
联 系 人:张晓露
联系电话:15671058508、19107227771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城北斗夫子岩移民安置小区综合帮扶项目(结余资金)已由兴山县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兴三峡后续办(201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今九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兴山县城北斗夫子岩移民安置小区综合帮扶项目位于古夫镇孙家沟,新建一条长度约161米箱涵及电力工程等。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5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 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 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4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1人,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3.5拟派项目总监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宜昌市城区内。除此外不再承担其它工程项目监理任务。(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提供2023年2月-2023年4月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3.7投标人的监理类“综合类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信誉要求: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在建工程,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总监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且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违反相关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09时30分止。若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2023年2月-2023年4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 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确定中标候选人。
9、合同签订
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负责洽谈并签署。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2、异议(质疑)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671058508、招标人电话18292713111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2585151、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龙珠广场
联 系 人:刘凯
联系电话:18292713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今九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1501室
联 系 人:张晓露
联系电话:15671058508、1910722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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