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经开区街路景观提升及口袋公园之花箱、花架、花卉栽摆等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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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经开区街路景观提升及口袋公园之花箱、花架、花卉栽摆等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4-14 至 2022-04-21
撰写单位: 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开区街路景观提升及口袋公园之花箱、花架、花卉栽摆等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经开区街路景观提升及口袋公园之花箱、花架、花卉栽摆等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32-00095
项目名称:经开区街路景观提升及口袋公园之花箱、花架、花卉栽摆等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在大堤路及一二级街路街绿地及管委会广场、口袋公园等电位,布置花镜及立体花坛;摆花箱、花架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季(春夏季)供货日期为合同签定后到5月20日(大提路截止至5月15日)养护期5月21日至7月20日。第二季(夏秋季)供货日期为7月21至9月30日,养护期10月01日至10月30日。(遇节假日和政务要求以甲方要求供货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4日 11时54分至2022年04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五楼(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温馨提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 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现场递交电子版文件一个,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6.1.
4、公告未尽事宜详情查看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 024-81033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二街23-10号
联系方式: 024-86474449
邮箱地址: 740224912@qq.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743111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化增、李莉、宋晓纯
电 话: 024-253703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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