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二中户外LED全彩屏货物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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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二中户外LED全彩屏货物类采购项目 | 2021-11-18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
乙方:福州展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FJJYCG[XJ]2021001-1的长乐二中户外LED全彩屏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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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20207 LED显示屏 | LED显示屏 | 金立翔 | 27.08(平方米) | 11600.0000 | 314128 | 国内 | GXY5S | 节能 |
1-2 | A020207 LED显示屏 | 视频播放盒 | 诺瓦 | 1(台) | 16950.0000 | 16950 | 国内 | TB4 | 无 |
1-3 | A020207 LED显示屏 | 接发送卡 | 诺瓦 | 1(套) | 35000.0000 | 35000 | 国内 | DH7508 | 无 |
1-4 | A020207 LED显示屏 | 智能配电柜 | 闽彩 | 1(台) | 11995.0000 | 11995 | 国内 | 30KW | 无 |
1-5 | A020207 LED显示屏 | 显示屏控制软件 | 诺瓦 | 1(套) | 3000.0000 | 3000 | 国内 | ViPlex Express | 无 |
1-6 | A020207 LED显示屏 | 电脑 | 联想 | 1(台) | 4900.0000 | 4900 | 国内 | 启天M435-B442,T2224S | 无 |
1-7 | A020207 LED显示屏 | 分控软件 | 聆霸 | 1(套) | 2988.0000 | 2988 | 国内 | LT-8R | 无 |
1-8 | A020207 LED显示屏 | 音柱 | 聆霸 | 4(只) | 777.0000 | 3108 | 国内 | LYZ-835 | 无 |
1-9 | A020207 LED显示屏 | 机柜式IP网络适配器 | 聆霸 | 1(台) | 4599.0000 | 4599 | 国内 | LT-8CE | 无 |
1-10 | A020207 LED显示屏 | 功放 | 聆霸 | 1(台) | 4287.0000 | 4287 | 国内 | LBA-680 | 无 |
1-11 | A020207 LED显示屏 | 框架及包边修饰 | 定制 | 32(平方米) | 1090.0000 | 34880 | 国内 | 国标 | 无 |
1-12 | A020207 LED显示屏 | 散热系统 | 海尔 | 2(台) | 2995.0000 | 5990 | 国内 | KFR-35GW/20MCA82 | 无 |
1-13 | A020207 LED显示屏 | 机柜 | 鑫恒星 | 1(台) | 800.0000 | 800 | 国内 | 定制 | 无 |
1-14 | A020207 LED显示屏 | 高空人工安装 | 国产 | 1(项) | 6975.0000 | 6975 | 国内 | 定制 | 无 |
1-15 | A020207 LED显示屏 | 系统配件 | 国产 | 1(项) | 30350.0000 | 30350 | 国内 | 定制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玖仟玖佰伍拾元整(¥4799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金峰镇上陈路87号;
4.3交付条件: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我方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的(现场)免费保修(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免费质保期自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设备验收后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我方负责包修、包换。 2、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我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应派遣工程师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每周7天。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在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 3、质保期结束后,我方仍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我方有责任自行维护或指定有能力的代 理人对货物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 4、质量保证期结束以后,我方仍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与修理,并仅收取成本费(包括零配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 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 验收: 我方与采购人按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的需立即进行改换,并通过最终验收。拒不改换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货物最终验收后三个月内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我方在24小时内书面同意无条件免费更换货物。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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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0%。 |
2 | 10 | 验收合格后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合同总额的1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交货、安装、培训、维修、保养等服务,甲方可采取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及罚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约定继续履行的补救办法,同时按延期天数双倍延长保修期。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设备的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设备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2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货、退款及交纳赔偿金、罚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3、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名誉、货款、理赔、仪器设备收入等一切损失并处合同总金额10%罚金。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货、退款及交纳赔偿金、罚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0.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减。。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 | 乙方: | 福州展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长乐市金峰镇上陈路87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92号中福广场5层02室-09 |
单位负责人: | 陈明强 | 单位负责人: | 赖永传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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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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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960957380 |
联系方法: | 1506009019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7130100100218738 |
签订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