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2024年安防设备选型-电气安全监测设备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安防设备选型-电气安全监测设备【D片区】
二、采购编号:
0686-24300A051928N/004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的方式对电气安全监测设备及其供应商进行入围选型,选型入围有效期为自签订入围协议之日起3年,入围供应商数量为1家/片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入围有效期内的产品供货资格。在选型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其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采购人的书面认可。本项目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实际使用入围供应商的入围产品、不承诺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金额。
2.本次采购的产品分类:
本次选型包含集成式6路电气安全监测、集成式12路电气安全监测、集成式24路电气安全监测、组合式电气安全监测,主要产品分类(对于任一被邀请谈判人,除配电箱箱体外,每种产品只可推荐一个品牌型号的产品参与选型):
选型产品/货物名称 | 序号 | 产品系列 |
电气安全监测设备 | 1 | 智能微型断路器通讯网关 |
2 | 智能微型断路器4P(63A)无漏电保护,带剩余电流监测 | |
3 | 智能微型断路器2P(63A)无漏电保护,带剩余电流监测 | |
4 | 液晶触控屏 | |
5 | 配电箱箱体 | |
6 | 气溶胶灭火片 | |
7 | 一键断电键盘 | |
8 | 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
9 | 电流互感器 | |
10 | 温度传感器 | |
11 | 剩余电流互感器 | |
12 | 集成式探测器1P | |
13 | 集成式探测器2P | |
14 | 集成式探测器3P |
★注:被邀请谈判人必须对每一个片区的全部内容进行应答,不允许拆包应答。
3.入围合作期内供货模式(总行及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适用)
本项目分为以下四个片区分别进行选型,按“兼投不兼中”原则确定各片区唯一入围供应商。评审顺序按A、B、C、D依序进行。若某一被邀请谈判人在其中一个片区入围,则该被邀请谈判人在后续片区的综合评审得分不参与名次排序。若某一片区通过初步审核的供应商(不含前序片区的拟推荐入围供应商)小于2家,该区域重新采购。
A片区:总行、河北分行、北京分行、天津分行、雄安分行、内蒙古分行、黑龙江分行、吉林分行、辽宁分行、大连分行、山西分行、陕西分行
B片区:浙江分行、宁波分行、上海分行、江西分行、福建分行、厦门分行、湖北分行、湖南分行、海南分行、西藏分行
C片区:广东分行、深圳分行、广西分行、四川分行、重庆分行、青海分行、贵州分行、云南分行、宁夏分行
D片区:江苏分行、苏州分行、山东分行、青岛分行、河南分行、安徽分行、新疆分行、甘肃分行
每片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将获得入围资格并取得对应片区的供货资格。为便于项目整体管理和故障排查,同时要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本次选型划分为四个片区供货和安装,后续每个年度,采购人有权调整供货模式。
D片区:
供货区域 | 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值, 不承诺为最终实际采购数量) |
江苏分行、苏州分行、山东分行、青岛分行、河南分行、安徽分行、新疆分行、甘肃分行。 | 集成式6路960套、集成式12路1880套、集成式24路810套、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15250个、电流互感器45750个、温度传感器61000个、剩余电流互感器15250个、集成式探测器1P 61000个、集成式探测器2P 45750个、集成式探测器3P 45750个、配电箱箱体15250个、气溶胶灭火片15250个。 |
D片区网点分布情况及采购数量
分行名称 | 离行自助 数量 | 网点数量 | 办公楼 数量 | 6路 数量 | 12路 数量 | 24路 数量 | 组合式数量 |
江苏省分行 | 168 | 749 | 147 | 168 | 524 | 225 | 4500 |
苏州市分行 | 63 | 178 | 14 | 63 | 125 | 53 | 350 |
山东省分行 | 186 | 480 | 159 | 186 | 336 | 144 | 3500 |
青岛市分行 | 42 | 108 | 14 | 42 | 76 | 35 | 400 |
河南省分行 | 206 | 499 | 75 | 206 | 349 | 150 | 2500 |
安徽省分行 | 115 | 375 | 32 | 115 | 263 | 112 | 2000 |
新疆区分行 | 150 | 171 | 38 | 150 | 120 | 51 | 1000 |
甘肃省分行 | 30 | 124 | 23 | 30 | 87 | 40 | 1000 |
D区域合计 | 960 | 2684 | 502 | 960 | 1880 | 810 | 15250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本片区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入围服务期:三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流程:
1、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获得谈判资格。
2、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等,并在谈判后递交再次报价和相关承诺。
3、参加多个区域的供应商在每轮谈判时须同时针对多个区域进行应答并递交相应文件。
4、根据最终谈判结果,评审委员会将对获得谈判资格的各供应商根据其最终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评审,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本项目拟入围供应商。四、合格被邀请谈判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被邀请谈判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被邀请谈判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被邀请谈判人须为所报产品(除配电箱箱体、气溶胶灭火片、一键断电键盘外)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被邀请谈判人应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除注册地外)设有10家(含,须在不同省级行政区域)以上分支机构(指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
4.被邀请谈判人所提供的产品须为技术成熟产品,被邀请谈判人所报产品的同品牌同类产品自2019年1月1日(含)至本次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含)具有在18家全国性银行相关的成功应用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全部产品(全部产品指下述产品:智能微型断路器通讯网关、智能微型断路器、液晶触控屏、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电流互感器、温度传感器、剩余电流互感器、集成式探测器)的同品牌同类产品应用案例,合同签订方可以为非被邀请谈判人(所有设备可不在一份合同中体现,但所提供的案例必须包含全部产品)。
被邀请谈判人须如实提供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至少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信息,上述信息如缺少任何一项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被邀请谈判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被邀请谈判人须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被邀请谈判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被邀请谈判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被邀请谈判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被邀请谈判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被邀请谈判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被邀请谈判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被邀请谈判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被邀请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被邀请谈判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合法权益。
12.被邀请谈判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被邀请谈判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被邀请谈判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1. 有意向的被邀请谈判人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被邀请谈判人提出注册申请后,中银智采平台会进行注册审核。注册方式详见详见中国银行官网(www.boc.cn)“采购公告”置顶公告《关于中银智采平台于2024年1月1日投入使用的公告》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中银智采平台将对供应商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即为注册成功。
注册成功的被邀请谈判人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工作台-操作手册”处下载“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并根据流程自行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2. 本项目实行中银智采平台领取电子版采购邀请文件,无纸质版采购邀请文件。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时间为2024年9月6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未领取采购邀请文件的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邀请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中银智采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3. 领取采购邀请文件:被邀请谈判人在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后,保留付款凭证并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经审核通过方可下载采购邀请文件。下载操作流程:(登录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领取文件”→“下载”)
出 售:(1)关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众号,点击招标业务-选择信息填报按提示流程报名,提交信息后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本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liyingjie@cbwtc.com邮箱并说明已提交报名信息。
(2)待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点击招标业务-查询支付进行付款,报名期间请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免错过付款时间。
售 价:人民币28.00元/每套(采购邀请文件售后不退)。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邀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5. 被邀请谈判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被邀请谈判人资料准备及上传、被邀请谈判人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审核、采购邀请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邀请文件。
6. 被邀请谈判人需在中银智采平台“基础管理-软件下载”页面,及时下载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用于申请CA证书、制作应答文件。目前投标客户端仅适用Windows系统。
7. 被邀请谈判人务必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申请CA证书,否则将不能使用CA证书进行后续操作,例如应答文件加密、解密和加盖CA电子印章操作等。
8. 被邀请谈判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659345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遇法定节假日正常调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邀请谈判人应将加密的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被邀请谈判人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中银智采平台将拒收。下文中所指“电子应答文件”均是指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的应答文件。
2. 凡通过中银智采平台下载采购邀请文件的被邀请谈判人,方可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应答文件,上传成功后中银智采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被邀请谈判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被邀请谈判人应充分考虑应答文件上传所需时间,尽量提前上传应答文件。
3. 中银智采平台中无应答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 本项目需要同时递交密封良好的纸质版应答文件,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要求:
(1)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楼一层第十评标室。
(3)若中银智采平台中无被邀请谈判人电子应答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被邀请谈判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电子应答文件的,其纸质版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将使用电子应答文件谈判、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应答文件线下谈判、评审,以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1)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被邀请谈判人的电子应答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被邀请谈判人大于15家。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若被邀请谈判人未能按要求递交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应答文件,被邀请谈判人的应答将被拒绝。
八、开启报价及谈判
1. 谈判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含)后2-3天)。
2. 谈判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楼一层第十评标室。
3. 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将使用电子应答文件谈判、评审。开启报价开始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发起应答文件解密,被邀请谈判人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60分钟),通过CA证书或解密秘钥完成应答文件的解密。因被邀请谈判人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应答文件;被邀请谈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开启报价后尽快解密。
4. 被邀请谈判人所使用的电脑须下载谷歌浏览器、投标客户端等相应插件。解密时使用的电脑需要和加密电脑为同一台电脑,如若更换电脑,需要进行CA证书补发流程,或使用解密秘钥方式解密,建议应答文件加密和解密使用同一台电脑。如因电脑问题以及其他非系统故障原因导致应答文件解密失败,被邀请谈判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转线下谈判、评审的规则: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应答文件线下谈判、评审:1)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被邀请谈判人的电子应答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被邀请谈判人大于15家。
九、监督举报方式:
被邀请谈判人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10-66591529
举报邮箱: dwgzbjgjwbgs_hq@bank-of-china.com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邮 编:100020
联 系 人:李颖捷
联系方式:010-85343370电子函件:liyingjie@cbw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