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团泊镇重点河道典型河段生态提质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八排干河道部分)(静海区团泊镇重点河道典型河段生态提质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八排干河道部分)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静海区团泊镇重点河道典型河段生态提质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八排干河道部分)(静海区团泊镇重点河道典型河段生态提质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八排干河道部分)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静海区团泊镇重点河道典型河段生态提质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八排干河道部分)(静海区团泊镇重点河道典型河段生态提质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八排干河道部分)施工)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8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36396853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182日历天
(5)项目经理:侯宁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其他人员、设备等方面资格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36605321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183日历天
(5)项目经理:李立春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其他人员、设备等方面资格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36612097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182日历天
(5)项目经理:韩利波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其他人员、设备等方面资格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尹桂强,李文杨
联系电话:022-68590028,15602138337
电子信箱: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