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眼科医院中央空调主管道阀门更换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5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ykyy2023151
预算金额17.5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4
公告正文

天津市眼科医院中央空调主管道阀门更换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H-YKYY202315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眼科医院中央空调主管道阀门更换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551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眼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央空调主管道阀门更换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央空调主管道阀门更换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央空调主管道阀门更换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日前一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22年3月至
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未到缴税
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3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
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3.若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1日09时30分到2023年03月08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现金至招标代理机构咨询购买,磋商文件一经售出,
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参加磋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14 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14 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七、其他
受天津市眼科医院委托,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眼科医
院中央空调主管道阀门更换工程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眼科医院中央空调主管道阀门更换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BH-YKYY2023151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包号:1;项目内容:中央空调主管道阀门更换工程;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项
目预算:17.5519万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
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
档。查询的截至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及文件售价: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8日(每日北京时间上
午0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竟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
件者不得参加磋商。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3月14日下午14:30时(北京
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天津市和平区烟
台道23号二层)
六、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四)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五)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标书款和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12050162540000000586
七、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
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
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四、询问与质疑”
(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6日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眼科医院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甘肃路4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oio@oio.cn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bohuizhaobiao@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