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316号地块(暂定名)房产开发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32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s-gc-gk-2024512
预算金额1325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沈伟
公告正文
招标人
名称:宣城博采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12楼
代理机构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项目名称
2316号地块(暂定名)房产开发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XCS-GC-GK-2024512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17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
投标报价:13250000元
服务期:13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2.18分
项目负责人:沈伟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造价工程师
证书编号:建[造]1117340000441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企业业绩:安徽州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州来地产1-5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安徽州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凤台环球港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环低碳(凤台)新能源基地三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企业奖项:2022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颁发“先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先进企业”、2020年度优秀成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优秀奖《国家邮政局合肥灾备中心工程项目》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山湖路567号
投标报价:13118000元
服务期:13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1.68分
项目负责人:杨文兵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0022507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企业业绩:瑞跃·智谷科技创新产业园、天宫合和中新壹号院、XZQTD233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企业奖项:安徽省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合肥联家·农副产品加工配送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优秀成果优秀奖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投标报价:13100000元
服务期:13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1.64分
项目负责人:倪进斌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0036932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企业业绩:宿州市师范巷东棚改安置区(桃李苑)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纺织路安置区(乐天佳苑)一期项目全过程咨询、安庆市皖西南应急保供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企业奖项: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2020 年度优秀成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一等奖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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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山东易方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8日-2024年5月20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胡工(招标人)、李工、夏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908598(招标人)、0563-3013002(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3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doc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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