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mu20230056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项目名称: 药学院2023年本科生暑期境外交流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 fjmu20230056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 预算金额: 98000.00
付款方式 对公转账

物品名称: 药学院2023年本科生暑期境外交流学习项目 数量: 1 单位:
预算单价: 98000.00 是否标配:
申购时间: 2023-06-14 保修期(月): 6
送货地址: 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设备清单列表:
技术参数:  
一、投标人须知
1、请投标方认真阅读“网上竞价人须知”和“网上竞价使用手册”:http://www.fyzb.com/index/download.html
2、请投标方将招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附件)盖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将所有扫描的图片粘贴至同一份WORD或PDF文档中,请勿逐个图片上传。
3、报价说明:参照闽财购[2010]18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值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4、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问题请咨询0591-87382097。
二、技术参数: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香港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项目
2.学习方式:线下面授
3.学习时间:2023年8月13日至20日(共8天)
4.报价包含内容:不少于14名学员的大学课程费、大学管理费、企业参访费、校园参访交流费、住宿费(标准双人间)、境外大巴费、保险费(额度不低于30万元)等。
5.其他要求:授课班级总人数不超过50人;全程须有2名领队陪同;提供项目结业证书。
(二)项目内容
1.授课内容至少包含:香港卫生医疗服务、如何促进药物的治疗、新型传染病研究与应对措施、移动化医疗的国际趋势等;
2.参访交流至少包含:香港展城馆、香港科技园、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
3.适当安排城市考察内容。
(三)竞价方资质要求
1.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提供佐证材料;
2.有配套的境外旅行社资质,提供佐证材料;
3.具有与省属高校合作过类似项目的经验,提供至少3个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
4.已获得香港大学香港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提供佐证材料;
5.提供项目应急预案。
售后服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货物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中标人应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若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货物,中标人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中标人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中标人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开始计算保修期,终身需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6个月。
9、证件要求:若为特种仪器设备需由中标商办理相关部门准予使用的证件(如:压力容器、电梯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验收时须提供完整证件。办理证件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采购方仅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货时间:国产及进口非免税产品为合同生效后30日内,进口免税产品完成办理免税证明后60日内。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 
(1)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免税产品,投标人应报人民币免税价(CIP,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价。报价中含外贸代理服务费及海关进关等相关费用)。
(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非免税产品,投标人应报人民币含税价(福建医科大学校内指定地点价)。交货时应提供相关的海关证明资料。
(3)若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报产品到达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的人民币价。
(4)投标报价含产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成套产品,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出配套各产品的分项报价(进口产品须注明含税价或免税价)及来源地。
2、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货物就位的一切费用。
3、付款方式
(1)国产及进口非免税产品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
(2)进口免税产品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学校预支付100%货款给第三方外贸公司,由第三方外贸公司对外付款(货物到达口岸后付80%的合同款,余款20%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三个月后付清),验收合格后第三方外贸公司提供合法结算单据(外商发票、银行购汇水单、手续费发票等)。
4、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5、若中标产品为进口免税产品,采购人、中标人将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外贸公司办理货物进口减免税等进口相关手续。
6、验收要求: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6个月。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若有)进行验收,有可能做破坏性实验检查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验收方法: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为期30天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采购人对货物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的,验收通过;不合格的,中标人需进行更换或整改,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验收合格。验收时中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相关材料,如发现货物与之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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