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D17-01地块自持租赁住房项目(不含桩基工程)精装修工程
金额
5400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lgpd0115
预算金额54000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综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8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2LGPD0115 | 标段号: | C02ZG005 | ||||||||||||||||||
招标人: | 上海综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浦东临港综合区洲德路1588号8号楼 | ||||||||||||||||||||
招标项目名称: | 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D17-01地块自持租赁住房项目(不含桩基工程)精装修工程 | ||||||||||||||||||||
建设地点: | 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四至范围: 东至:沛丰路 西至:D17-03、D17-04地块 南至:腾波路 北至:D17-02地块)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D16地块总建筑面积139147.47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86579.6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52567.82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为6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 6幢 18-19层自持租赁住房、新建1 幢 2 层公建配套建筑以及部分社区商业、配套用房、变配电站、垃圾房、门卫等社区服务用房及地下车库。 D17地块总建筑面积44564.8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7905.4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16659.33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为54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 4幢 16-17层自持租赁住房以及部分社区商业、配套用房、变配电站、垃圾房、门卫等社区服务用房及地下车库。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吊顶、隔断、饰面、地面、裱糊、橱柜、卫浴柜等装饰装修及配套水电等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 | ||||||||||||||||||||
工程总投资: | 54000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3370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2790000.00元人民币(3279万元) | ||||||||||||||||||||
施工工期: | 204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1、该项目为批量招标项目,投标报名单位需同时报名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D16-01地块自持租赁住房项目(不含桩基工程)精装修工程(报建编号及标段号:22LGPD0114C02ZG005),共2个地块,若2个地块项目未同时报名的,将视为报名无效,放弃投标报名资格。 2、申请人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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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 是 | ||||||||||||||||||||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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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2日 23时00分到2024年04月17日 23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28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23时00分到2024年05月11日 23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由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2.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使用的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请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hcpe.cn)“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栏目内下载或至www.etu365.com下载; 3.当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所有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3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4.申请人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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