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ckfq2024-wt019
预算金额84万元
招标公司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1896388500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林159994165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KFQ2024-WT019
项目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4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5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标项一(勘察规划)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编制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勘察规划等前期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标项二(工程设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编制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
【标项2】
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炼油工程或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同时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 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 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 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 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 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 的电子响应文件 。备注: 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 ,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和 操 作 流 程 讲 解 视 频 中 自 助 查 询 , 网 址 为 :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 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 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 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库车县幸福路65号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8963885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文旅夜市3号入口2楼
联系方式:15999416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林
电 话:15999416589
附件信息:
标项一公开招标文件--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pdf
1.6M
标项二公开招标文件--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pdf
616.1K
标项一公开招标文件--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pdf
607.9K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KFQ2024-WT019
项目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4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5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标项一(勘察规划)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编制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勘察规划等前期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标项二(工程设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编制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
【标项2】
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炼油工程或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同时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 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 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 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 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 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 的电子响应文件 。备注: 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 ,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和 操 作 流 程 讲 解 视 频 中 自 助 查 询 , 网 址 为 :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 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 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 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库车县幸福路65号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8963885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文旅夜市3号入口2楼
联系方式:15999416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林
电 话:15999416589
附件信息:
标项一公开招标文件--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pdf
1.6M
标项二公开招标文件--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pdf
616.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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