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朝杰0574-59959376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建锋0574-835560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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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宁海九顷社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招标公告(重发)

发布时间:2023-01-09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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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海九顷社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招标公告(重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宁海九顷社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 设 地 点:项目地点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

2.2建 设 规 模:宁海九顷安置区块分为宁海九顷社区一期实施单元与二期实施单元,一期实施单元用地面积约22公顷,建筑面积约250000平米;二期实施单元为远期规划。

2.3项目总投资:14亿元

2.4服 务 期 限: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至未来社区考核评估完成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标文所有条款要求,并通过未来社区试点验收。

容:

本次招标为未来社区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综合性咨询,包含本项目的场景系统咨询、资金平衡咨询、技术体系管理咨询、实施方案管理、土地供给与履约监管咨询、运营管理与评估考核咨询(指前期运营策划)、CIM数字化系统咨询;(2)前期专项咨询包括规划分析咨询、专项政策咨询、投融资咨询、设计咨询;(3)地质勘察。

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建筑专业资信或综合资信);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除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师(投资)或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3.5 其他:

①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4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址:http://ninghai.nbggzy.cn/)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泉路27号

    联 人:张朝杰

   电  话:0574-59959376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人: 鲍建锋                                   

   话:0574-8355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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