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鞍山中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通过网络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SZCCG2020057
项目名称:海城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01包组:海城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经营管理型耿庄设施蔬菜生产
预算金额:57.6万元
最高限价:57.6万元
人数:200人
02包组:海城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经营管理型温香设施蔬菜生产
预算金额:23.04万元
最高限价:23.04万元
人数:80人
03包组:海城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经营管理型西四食用菌生产
预算金额:8.64万元
最高限价:8.64万元
人数:30人
04包组:海城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经营管理型接文果树栽培预算金额:23.04万元
最高限价:23.04万元
人数:80人
05包组:海城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经营管理型王石果树栽培预算金额:37.44万元
最高限价:37.44万元
人数:130人
06包组:海城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经营管理型耿庄玉米种植预算金额:23.04万元
最高限价:23.04万元
人数:80人
07包组:海城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经营管理型西四水稻栽培预算金额:14.4万元
最高限价:14.4万元
人数:50人
08包组:海城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经营管理型开发区畜牧养殖
预算金额:14.4万元
最高限价:14.4万元
人数:50人
09包组:海城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专业生产型耿庄设施蔬菜生产
预算金额:14.4万元
最高限价:14.4万元
人数:100人
注:该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方式,投标报价不参与竞争,各投标人均按最高限价报价
采购需求:2020年海城市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培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培训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等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采购方单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无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供应商在办理入库所在省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上通过“供应商注册查询”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的打印页。
2、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
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14日至 2020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鞍山中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方首府A1-4号网点)
方式:现场领取、网络发送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
1.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
2.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4.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
5.依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如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可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
5. 依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如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的,上述第3项中身份证原件可无需邮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登记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登记的无需提供)。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登记可采用非现场方式,采用非现场方式登记的须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as_zhongcheng@163.com),电子邮件包含登记所需材料的清晰电子扫描件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包号名称+单位名称称”, 登记时间以投标人发送登记材料的邮件时间为准。未经登记视为未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 号的要求,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以投标文件到达时间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海城市环城西路21号
联系方式: 0412-3221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鞍山中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方首府A1-4网点
联系方式: 0412-3724666
邮箱地址: as_zhongch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新东方支行
账户名称: 鞍山中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10245400000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畅(代理机构)
电 话: 0412-372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