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
质疑答复函
质疑单位名称:江西大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益康北大道(拦洪墙)
法定代表人:毛燕平 联系电话:18260991845
邮政编码:331700
江西大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贵公司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象州县妇幼保健院医用中心供气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LBXZZC2018-G1-00005-YLZB)”项目的质疑函,我集团于2018年7月30日10时00分收悉。
我集团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经与采购单位协商并经调查核实,现对贵公司质疑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经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贵公司递交的质疑书内容存在以下问题:
(一)质疑书没有提供事实依据的证明材料。
(二)质疑书没有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针对质疑事项1:“第二章服务采购需求一览表‘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技术说明及要求中第3.1点……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和唯一性”的答复如下:
招标文件已经规定:“▲”项为重要参数,允许负偏离,如负偏离将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扣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是采购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而设定的,本项目设定的评分办法与货物的质量相关,反映投标货物技术水平能力,国内有多个品牌的计算参数满足该项要求,例如: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一特电子医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智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不存在排他性和唯一性,故贵公司该项质疑不成立。
三、针对质疑事项2:“第二章服务采购需求一览表‘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技术说明及要求中第3.16点……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和唯一性”的答复如下:
招标文件已经规定:“▲”项为重要参数,允许负偏离,如负偏离将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扣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是采购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而设定的,本项目设定的评分办法与货物的质量相关,反映投标货物技术水平能力,国内有多个品牌的计算参数满足该项要求。如,珠海智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一特电子医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存在排他性和唯一性,故贵公司该项质疑不成立。
四、针对质疑事项3:“第二章服务采购需求一览表‘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技术说明及要求中第3.19第1项第2点……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和唯一性”的答复如下:
招标文件已经规定:“▲”项为重要参数,允许负偏离,如负偏离将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扣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是采购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而设定的,本项目设定的评分办法与货物的质量相关,反映投标货物技术水平能力,不存在排他性和唯一性,国内有多个品牌的计算参数满足该项要求,例如山东美迪宇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新富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莫格医用设备有限公司等。不存在排他性和唯一性,故贵公司该项质疑不成立。
五、针对质疑事项4:“第二章服务采购需求一览表‘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技术说明及要求中第3.19第1项第3、7点同3.16和3.1”的答复如下:
该项未提出“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质疑不成立。
六、针对质疑事项5:“计分办法的技术部分,拥有制氧主机模块化发明专利的得5分,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唯一性”的答复如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本项目设定的评分办法与货物的质量相关,反映投标货物技术水平能力。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cpquery.sipo.gov.cn)查询到国内有多个厂家都有该项内容,例如陕西莫格医用设备有限公司、惠州市美亚飞电器有限公司、山东美迪宇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富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一特电子医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并不是针对“湖南泰瑞”厂家一家,故贵公司该项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集团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