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洪发公司归仁、上塘等7个库点41个仓房拍租
项目名称 |
泗洪县洪发公司归仁、上塘等7个库点41个仓房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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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SQ20235153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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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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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挂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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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泗洪县洪发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MA20GERM8H 所在地:泗洪县和谐路7号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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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泗洪县归仁、上塘、金镇、龙集、梅花、车门、曹庙库点41个仓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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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出租仓容 |
5461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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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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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粮食仓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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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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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评估情况 |
租金评估价 |
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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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泗洪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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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伟业泗洪房地估字2023-0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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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5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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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 挂牌底价 |
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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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一、价款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转让。 2.履约保证金为租金的10%,于合同签订前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退还按照合同约定,在双方履约完成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返还。 二、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出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汪昱全 13809094578。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出租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粮库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2出租方可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承租方给予金融支持,出租方协助承租方以所收购的粮食为抵押,办理“满仓贷”业务,并提供担保服务(融资额度不超过所收储粮食的90%,且以银行授信为准)。 3如果国家启动政策性粮食收购导致需要占用承租方承租仓房的,承租方应服从国家政策,租金按照成交价款扣除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4承租方租赁仓房期间收购粮食不得“打白条”,否则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收购的粮食进行销售,用于处理承租方“打白条”所欠款项。 5出租方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可以免费为承租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化验和机械设备帮助(原则上以出租粮库现有设备为准)。 6租仓期间粮食出入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进仓、出仓作业时必须服从出租方管理,产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承租方应赔偿违约金给出租方; 7出租方有责任做好承租方租赁库区防火、防盗、防汛和安全保卫工作,并派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承租方完成粮食收购等事宜。 8如果承租方办理了以粮食为抵押的贷款,承租方出售租赁仓内粮食时必须先还清相应份额的贷款方可出仓,否则出租方、相应贷款银行有权强制扣留、处置相应粮食,直至还清贷款本息。 9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仓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承租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11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12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到房屋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将租赁粮库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5日内移交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3承租方如需将所承租的仓库租赁权再次转让,必须经出租方同意方可转让,否则转让无效。 14租金(包括设备租赁费、仓库租赁费、日常电费)按照成交价计算,比重筛、冷谷机、空调等大功率机械设备电费、熏蒸费、保管费、出租方人员协同作业费等另行协商计算。承租方付款前3个工作日,出租方应将与该次支付租金总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承租方。 15租赁期间租金包含两次出入库日常电费,如承租方增加出入库次数,出租方按照4元/次收取承租方常规出入库电费(龙集库点整体出租的电费由承租方承担)。 16承租方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向出租方缴纳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承租方租赁期间如未发生违约情况,于合同期满时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 17合同期满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延期租赁时间,承租方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按每吨不低于7.5元/月收取延期费用(当竞标平均每月价格高于7.5元/月时,按实际中标价格收取延期保管费),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18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如出现下列情况,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粮库租赁权: 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仓房。 ⑵损坏承租仓房,在出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请出租方代为修复但不承担修复费用的。 ⑶该仓库唯一用途为粮食收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⑷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的。 1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条款方式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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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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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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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苏伟业泗洪房地估字2023-010号 2.其他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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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各个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意向承租方如报名多个标段,则按标段名称分别报名。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编号和标的名称)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3)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编号和标的名称,回单需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完整信息,带星号、符号或隐藏信息的无效)。 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承租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采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承租方应将担保、保险产品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承租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承租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均为5000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7:30。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承租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银行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承租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承租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自然人申请报名,保证金必须从自然人账户打款。(备注报名的标的编号)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2意向承租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承租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承租方已交清履约保证金,已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4.2 其他意向承租方保证金待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 5.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出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承租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标段1-标段6: 2023年6月1日上午09:30; 标段7-标段10: 2023年6月1日上午09:50; 标段11-标段14:2023年6月1日上午10:10; 标段15-标段19:2023年6月1日上午10:30; 标段20-标段26:2023年6月1日上午10:50; 标段27-标段34:2023年6月1日上午11:10;
标段35:2023年6月1日上午11:3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竞价单位:元/年 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3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出租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承租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3.租金于签订合同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出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如无任何违约情况,出租方按合同约定无息退还。 4.于缴清首年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4.履约保证金须缴至下方指定账户: 户名:泗洪县洪发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账号:2033213240010000046615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泗洪县支行 六、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承诺函》、《租赁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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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交易中心:郭先生; 出租方:杨明 、汪昱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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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815764310 13809094578 |
、
附表
标的序号 |
标的库点 |
拟出租仓容(吨) |
租金起始价(元)/年 |
增价幅度(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用途 |
租期 |
1 |
归仁库点8#仓房 |
1250 |
7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粮食收储 |
1年 |
2 |
归仁库点9#仓房 |
1250 |
7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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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归仁库点10#仓房 |
750 |
4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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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归仁库点11#仓房 |
750 |
4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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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归仁库点13#仓房 |
4500 |
270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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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归仁库点14#仓房 |
4500 |
270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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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塘库点2#仓房 |
750 |
4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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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塘库点5#仓房 |
750 |
4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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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塘库点11#仓房 |
2600 |
156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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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塘库点14#仓房 |
2300 |
138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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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金镇库点4#仓房 |
750 |
4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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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镇库点5#仓房 |
750 |
4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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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金镇库点6#仓房 |
750 |
4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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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金镇库点9#仓房 |
3500 |
210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
15 |
曹庙库点4#仓房 |
750 |
4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
16 |
曹庙库点5#仓房 |
770 |
462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
17 |
曹庙库点7#仓房 |
750 |
4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
18 |
曹庙库点9#仓房 |
1820 |
1092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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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曹庙库点10#仓房 |
1820 |
1092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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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梅花库点19#仓房 |
2200 |
132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
21 |
梅花库点20#仓房 |
1800 |
108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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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梅花库点21#仓房 |
2200 |
132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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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梅花库点22#仓房 |
1800 |
108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
24 |
梅花库点24#仓房 |
750 |
4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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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梅花库点25#仓房 |
2000 |
120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
26 |
梅花库点26#仓房 |
1600 |
96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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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车门库点1#仓房 |
650 |
39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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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车门库点2#仓房 |
650 |
39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
29 |
车门库点3#仓房 |
650 |
39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
30 |
车门库点4#仓房 |
650 |
39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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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车门库点5#仓房 |
800 |
48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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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车门库点6#仓房 |
800 |
48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
33 |
车门库点9#仓房 |
750 |
4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
34 |
车门库点10#仓房 |
750 |
4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
||
35 |
龙集库点2-4,5-8#仓房 |
5500 |
275000 |
1000或其倍数 |
5000 |